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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逃逸”,构成犯罪?事实已经定了! 金晨事故定论!罚款 1500 元|不构成犯罪? 金晨交通事故事实定了!罚款 1500 元,为啥不算犯罪?逃逸、顶包的真相全在这! 警方的通报内容: 第一,金晨不是故意逃逸,事故本身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她本人也是因为脸部受伤,急需就医才离开,全程留助理在现场配合; 第二,网传的骗保是谣言,助理事后没有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所有损失,包括修车、路牌和围墙的维修费,都是自己掏钱处理的,2025 年 4 月就全赔完了; 第三,助理顶包是个人行为。根据现有案件情况,即便是包庇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应受到行政处罚。因为在执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办案的,属于妨害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金晨案件给我们的启发: 第一,违法不等于犯罪,违法和犯罪有明确的法律界限,违法行为的范围是非常大的,只要是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闯红灯、合同违约,都是违法行为;而犯罪属于触犯刑法,是可能要坐牢的,两者差别巨大; 第二,出了交通事故,不管多急,都别擅自离开,更不能找人顶包,就算要就医,也得跟交警说明情况,按流程来,不然就算你没过错,也可能担责,甚至把事情越闹越大; 第三,顶包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管是主动顶包还是指使别人顶包,都要受处罚,不能心存侥幸。 #金晨 #金晨肇事 #法律咨询#上海张贺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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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交通事故处罚结果官宣!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律师解读关键细节 演员金晨交通肇事逃逸案终有定论!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处罚决定书,金晨因造成致人轻微伤、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依法罚款1500元,处罚依据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 回溯事发经过,2025年3月16日,金晨在绍兴柯桥驾驶车辆时,为避让窜行犬只引发单车事故,致车内3人轻微伤,车辆、路牌、围墙均受损。事发后她因脸部受伤前往上海就医,助理留在现场却谎称是实际驾驶人,交警初查按简易程序处理,后续网传“顶包”引发全网关注。 警方专班核查后明确:助理无实际理赔行为,不存在骗保,但金晨未完成交通事故法定处置程序,虽主观无逃避刑事追责意图、事故未达刑责标准,仍被认定为行政法意义上的“逃逸”。律师解读,1500元罚款处于200-2000元法定裁量区间,因无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未触及交通肇事罪入罪门槛,且金晨已全额赔付损失、主动道歉,未被附加拘留处罚。 此前金晨曾发文致歉,晒出受伤照片说明因伤势紧急就医,对助理顶包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赔付早在2025年4月已完成。目前涉事交警执法情况仍在上级公安机关复核中,其余相关问题也在进一步核查。 法律面前无特殊,公众人物更应守规!哪怕轻微伤、小损失,交通事故后擅自离开仍需担责,这份处罚也是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金晨肇事逃逸被罚1500元 #交通事故逃逸处罚标准 #公众人物应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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