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电商行业高频广告违法情形(二) 三、宠物产品功能宣传无依据(易被举报处罚) 部分宠物电商经营者在宣传产品功能时,未提供相应依据,仅随意宣称产品具备某类功能,被举报后因无法出具佐证材料而面临处罚,具体情形及要求如下: 常见违规示例:宣传宠物猫砂等产品具备“除臭”“防静电”功能,但被举报后,无法提供对应的检测证明,最终被依据《广告法》予以处罚。 相关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此外,实践中还有几类高频违法词语需重点规避,包括“无毒无害”“真皮材质”“纯棉”等,此类表述若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极易触发违规。 四、宠物饲料“0/不含/无”宣传与配料表不符 此类违规主要针对宠物饲料产品,具体表现为:经营者在宣传宠物饲料时,使用“0”“不含”“无”等相关表述,宣称产品不含有某类成分,但该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配料表不一致。 常见违规示例:宣传宠物饲料“无色素、无防腐剂、无诱食剂”,但产品配料表中明确含有上述成分,此类宣传属于明确违规,易被同行或职业索赔人举报。 五、合规总结提醒 上述四类情形均为宠物电商行业广告违法的高频类型,且多为易被忽视的细节问题。宠物电商经营者需重点关注上述违规点,严格对照《广告法》及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店铺宣传及产品表述,提前准备好各类功能、材质、标准相关的证明材料,从源头规避被举报、被处罚的风险,做好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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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市场监管处罚:特级虚假广告违规 一、核心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某电商店铺上架销售“贡菜干”时,在产品宣传页面,其中“特级”属于对商品质量的等级宣传,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宣传内容的有效证明凭证,广告制作、设计、发布等相关费用共计200元。其行为构成发布虚假广告。 二、关键证据 1. 主体与委托类:当事人营业执照、经营者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委托代理关系合法性。 2. 检查与确认类:现场笔录1份、线上检查照片1张、当事人确认行为属实的照片1张,佐证执法人员线上检查及当事人认可宣传行为的事实。 3. 调查与费用类: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事实及广告费用金额。 三、法律依据与处罚结果 1. 违法依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禁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及《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构成虚假广告)。 2. 处罚依据: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发布虚假广告按《广告法》处罚)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发布虚假广告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权利。 3.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800元(广告费用200元的4倍)。【瑞市监处罚〔202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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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其他严重的情形有哪些福州刑事律师专业服务 #福州刑事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福州刑事律师免费分析 #福州刑事律师推荐 #福州刑事律师咨询免费 #福州刑事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除常见情形外,其他严重情形包含: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司法实践中,综合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时,会考量行为人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犯罪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等。 赵非律师,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刑案主任,刑事案件专业律师。毕业于福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福州市高新区十佳律师。现已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刑事辩护十余年,目前为南平国际仲裁院(仲裁委)仲裁员,福建省山西商会法律顾问,福建省九江商会法律顾问,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值班律师,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特邀调解员,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督体验员,福建省冷冻食品协会法律专家。 以高胜诉作为不懈的职业追求,看重当事人利益,收费公平合理。 1、对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无罪、罪轻辩护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的技能,经手的案件中极大比例获得了取保候审或缓刑、从轻的处理。 2、在民事诉讼中,对复杂疑难型案件有有效的专业处理能力,对简单型民事案件做到尽可能不增加、减轻当事人负担。 3、对案件诉后执行有完整的处理策略和专业能力,为大量已经执行终本的当事人拿回了案款。 办公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C1栋。专长于: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等)、债权债务、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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