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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杂物致火灾,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杂物堆放者 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堆放者因过错(明知杂物易燃仍长期堆放)导致火灾,需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如房屋装修、物品损毁)、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通常会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如在多起案例中,堆放者被判定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责任:依据《消防法》第60条,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刑事责任风险:若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堆放者可能涉嫌构成失火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2. 物业服务企业 民事赔偿责任:物业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安全,若未及时清理杂物、未有效劝阻堆放行为或未报告相关部门,构成管理失职,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或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物业未履行巡查、清理义务,可能被判定承担30%-40%的赔偿责任;若能证明已尽到合理管理职责(如多次书面通知、上报主管部门),则可能免责。 行政处罚责任:消防部门可对物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罚,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 其他业主 一般情况下,其他业主无需承担责任。但若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曾决议清理杂物,而个别业主拒不执行,或通过投票反对物业整治行动,可能被认定为对公共安全存在过错,需承担部分责任。 温馨提示:楼道是生命通道,堆放杂物不仅违法,更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及时清理杂物,配合物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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