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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四个证明标准。 第一个标准,叫做可能性较大。这是法律上最低的一档要求。顾名思义,你只要证明一件事“有较大的可能性”就可以了。它主要用在诉讼的程序环节,目的是让必要的法律程序能够启动起来。最典型的场景是:第一,立案。你去法院起诉,材料能说明基本的纠纷事实,法院就应该给你立案。第二,申请财产保全。你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想请法院提前查封,只需让法官相信存在这种可能性。这个标准,保障的是你进入法庭和推进程序的权利。 第二个标准,也是民事官司里最常见的一个,叫做高度可能性。它的要求是,你提供的证据,要比对方的证据明显更有说服力,让法官从内心相信,你主张的事实极有可能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平时遇到的绝大多数民事纠纷,比如民间借贷、合同违约、离婚析产、交通事故赔偿,判断谁输谁赢,用的都是这把尺子。你的证据能让法官形成八九不离十的确信,你就能赢。 第三个标准,叫做排除合理怀疑。这是一个严格得多的标准。它主要用在两个领域:第一,是所有的刑事案件。要给一个人定罪,证据必须扎实到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第二,是民事案件中几种特别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主张对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证明口头遗嘱、口头赠与这五类事实,也必须达到这个程度。为什么这么严?因为这些事情要么关乎人的自由,要么性质恶劣、容易造假,所以必须证明到让人深信不疑、没有任何合理解释可以推翻的程度。 第四个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这是所有标准里最顶级、最严格的一层。它要求在第三个标准的基础上,证据必须达到结论唯一、排除了任何其他可能性的绝对程度#青羊区律师 #律师教你打官司 #成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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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八大常见证据,可分别采取以下话术策略进行有效质证: 1. 当事人陈述:锁定“自认”,紧盯“无据” • 话术:“法官,对方已当庭承认XX事实,构成自认,该事实应予以确认。” • 话术:“对方对己有利的陈述,无任何证据支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 书证(合同、欠条等):坚持核对原件,严审细节 • 话术:“请对方出示原件。在核对原件前,对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可。” • 话术:“该文件签署日期存在矛盾/此处有明显涂改,我方对其真实性存疑,申请鉴定。” 3.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要求原始载体,审查完整性 • 话术:“请出示录音/录像的原始存储设备,以核查是否经过剪辑、篡改。” • 话术:“该录音片段不完整,未能反映完整对话背景,我方要求调取全程记录。” 4. 证人证言:揭示利害关系,盘问细节矛盾 • 话术:“证人与对方存在亲属/雇佣关系,其证言证明力较弱。” • 话术(当庭询问):“证人,您当时所处的位置能否看清?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身份?” 5. 鉴定意见:聚焦资质与程序,检材是关键 • 话术:“请明确鉴定机构及人员的相关资质是否在许可范围内。” • 话术:“送检材料未经双方共同确认,来源不明,鉴定结论的基础不牢。” 6. 电子数据(微信、邮件):验证身份与连续性 • 话术:“该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对话双方即为本案当事人,身份关联性不足。” • 话术:“我方要求当庭演示登录过程,以证明证据的完整性与原始性。” 7. 物证:核验原物与保管链条 • 话术:“请出示原物。我方需要查验其原始状态。” • 话术:“该物证由对方单方长期保管,保管链条不完整,存在被替换、 altered的可能。” 8. 勘验笔录:核对现场与记录的一致性 • 话术:“笔录中记载的XX情况,与我方当时在现场所见不符,记录不够客观全面。” • 话术:“勘验时,我方提出的异议未在笔录中体现,程序存在瑕疵。” 质证时,需紧扣证据的“三性”与“证明力”,理性、精准地提出异议,方能有效动摇对方证据体系,维护己方权益#律师教你打官司 #青羊区律师 #成都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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