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2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2:0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57
00:00 / 01: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562
随手转发的聊天记录竟可能构成犯罪烟台刑事律师详解 #烟台刑事律师推荐 #烟台刑事律师咨询 #烟台刑事律师免费咨询 #烟台刑事律师一对一咨询 #烟台刑事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 从民事层面看,聊天记录往往包含个人隐私信息,如私密生活细节、财务状况等。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未经同意转发聊天记录,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转发内容导致他人名誉受损,还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需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行政层面,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层面,若转发的聊天记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面临刑事处罚。若转发捏造的事实,且通过信息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他人名誉严重受损,情节严重的,转发者可能被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凌飞律师,执业于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真诚。从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00:00 / 00: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1:2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