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也不是。人的正确的认识,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认识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所形成的过程。 2,实践决定认识。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的变化,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 3,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要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 4,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因为实践不仅具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5,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正确的理论一经人所掌握,也可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 6,追求真理和创造价值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两者是统一的。两者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最终是为了实现真善美的统一,这正是人生所要追求的目标。 7,真的本质在于合规律性,善的本质在于合目的性,美的本质在于既合规律又合目的,美感是人的一种无私的愉悦感、和谐感和自由感。人们追求真善美及其统一的过程,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历史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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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辩证的、无限的发展过程。 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是对事物表面现象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对事物各种感觉的综合;表象是把我们以前感觉过和知觉过的事物的形象,通过回忆再现出来。 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和內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概念是对事物的本质的反映,它是思维的“细胞”;判断是以肯定或否定的形式,运用概念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推理是用已知的判断合乎规律地推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理性认识来源于实践、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需要深化,有待于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人类认识发展的总公式和总规律。 总之,从意识的内涵而言,认知求真,意志求善,情感求美。这也正是实践的目的,即求真、向善和爱美。真、善、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最后统一升华为一个更高层次的价值,那就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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