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面积不一致时如何确认房屋价值?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现购房人已经按约支付了房款,并实际入住、使用该房屋,而出卖人已经取得涉案房屋的产权证,涉案房屋也已经具备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条件,故购房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出卖人提出要求购房人就涉案房屋按照现市场价支付面积差价的反诉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首先,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已经按约履行。现双方对于房屋价款如何确定产生争议,虽房屋买卖中介反映当时可能按照面积单价确定房价,但是涉案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定价标准。按照常理,房屋买卖双方应该是在对房屋所处地段、楼层、结构、面积等各因 素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的房屋价款。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产权证尚未办理,应当能够预见最终产权登记时核定的面积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所载面积可能不符,此类情况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亦为常见,双方在此情况下签订合同即表明按照房屋现状进行交 易,即使今后面积产生误差,双方亦接受此种瑕疵给付;其次,双方在签订涉案合同时并未对出现登记面积与协议面积不符约定相应的处理办法,事后双方亦未对此情况达成补充协议,实 践中亦无相应的交易习惯?最后,出卖人并未因此额外缴纳拆迁安置差价款,并未产生损失。故出卖人要求购房人支付面积差价的反诉诉请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抖音房产 #房产律师 #房屋纠纷 #律师 #房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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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生效邢台合同纠纷律师帮您 #邢台合同纠纷律师案件委托 #邢台合同纠纷律师代理 #邢台合同纠纷律师免费咨询 #邢台合同纠纷律师委托 #邢台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即生效: 其一,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成年人且精神正常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其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是在自愿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合同。 其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像不得买卖违法建筑。 通常,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等手续生效的,依规定。实践中,若合同有约定生效条件或期限,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生效。例如约定待取得房产证后合同生效,取得房产证时合同才生效。 张国强律师13932960028,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后获得西南财经大学金融法学士学位,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河北佳信时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并担任邢台市工商联合会法律顾问,邢台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援助律师,广播电视台《律师热线》客座嘉宾,邢台市义工协会,市妇联,残联优秀公益律师,多次荣获“维权卫士”荣誉称号。自2002年执业至今,凭借坚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了上百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重大刑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基本人身权益受到了当事人广泛赞誉;同时,多年来承办了大量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交通事故赔偿等民事经济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声誉;担任多家政府事业部门、企业法人和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提供了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极佳的社会效益! 张国强律师将秉承“以法治为信仰,以维权为使命”的理念,将兢兢业业地服务于当事人的诉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勤恳专攻的敬业精神,在为当事人维权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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