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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无票支出要特别注意 规则变了 2026年重要变化 跟个人合作没有发票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 从26年1月1日起,给个人付款不仅要代扣个税, 增值税也归企业代扣代缴了 其实这个事情也要分两面来看 首先《实施条例》明确:自然人应税交易, 支付价款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也就是代扣增值税的义务法定了, 如果企业不履行就会受到处罚 参照个人所得税未代扣的处罚标准 是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企业无票支出的比例将进一步压缩 其实25年税务局就开始对企业的预提费用、无票支出设置预警红线了 26年随着新政,给个人付款采取扣缴即申报的模式 那大额的无票支出就不可能存在 除非你没有履行自己的代扣代缴义务 所以老板们也要特别注意这一块的风险 对于有个人供应商,但是个人又不愿意配合开票的企业来说 以后就方便了,可以自己扣缴申报,税前扣除更合规 2026年新规增值税要给那些人代扣: 文件是这样表述的: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 这里有三个要点: 首先前提是自然人,只扣这一种人 (比如自由职业者、兼职、卖土特产的老乡) 如果对方是个体户或者做了税务登记的 人家有税务登记,自己会开发票报税,你直接打钱就行~ 第二点:什么是应税交易 我们这里说的是给个人付款要代扣个税 那给员工发工资,给股东分红, 以及日常的差旅费等等报销需要代扣吗? 这些统统都不需要, 工资/分红/报销都不属于“应税交易” 增值税的应税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卖货、提供服务、转让不动产 比如:设计费、文案费、买卖农产品都算 最后一点就是“符合规定” 根据26年最新的10号公告, 增值税按此纳税起征点提高到1000元 以前是500的 也就是说支付给个人单次/单日收入<1000元, 可以凭借收据入账,不用开票,也不用代扣增值税 彭会计最后提醒 老板,26年给个人付款,超过1000块钱的, 别忘记要给他代扣增值税哦 #彭会计财税 #股权架构 #财税顾问 #企业财务外包服务 #南京注册公司代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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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促消费 50城开票有奖活动来了 26年促销费, 这次来真的,要给大家发钱了 就在上周,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拟确定50个城市试点, 大家购物吃饭等消费开具发票有可能中奖! 有没有你的城市呢,一起来看看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 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5个) 热门城市:南京、苏州、杭州(共41个) 先给消费者划个羊毛重点: 接下来半年, 只要你在零售、餐饮、住宿、旅游这八大民生行业消费, 满100块以上开个人抬头的发票, 就能参与抽奖! 注意这里的政策重点是: 开个人抬头发票,企业抬头的没有奖金 单张奖金最高800块, 关键是——中奖不用交个税! (依据财税〔2007〕34号文,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免税 回想一下这个开票有奖的操作还是十几年前有过的 那时候还是纸质发票, 拿指甲盖刮开,偶尔刮个5块 10块的 现在是电子发票刮奖是2.0版本了 都是扫码参与抽奖 当然开票有奖会显著提高消费者的开票率 去年广东9月针对部分消费品启动有奖发票活动, 带动家具家装行业去年9月至12月 开票量同比增长70%、开票金额同比增长90%。 那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也要提前做好准备 赶紧把开票流程捋顺! 哪怕100元也要开,客户可能为抽奖举报你! 培训员工“不找借口,当场开票” 尤其是发票的抬头别开错, 量大的可以考虑上电子发票管理系统, 客户自助开票,效率提升100%! 如果您的公司是小规模, 季度30万以内本来就免增值税, 开这个有奖发票完全不占你的免税额度! 万一客户中奖了 回头还想再来你家消费 一般纳税人也别担心 开票本来就是你的法定义务,以前消费者懒得要, 反而容易积累“无票收入”的风险, 现在消费者追着要票, 反而倒逼你规范做账, 把账面上的收入和发票对应起来,从根源上降低涉税风险! 老板们,开票有奖了,别再拒开发票了! #彭会计财税 #股权架构 #财税顾问 #企业财务外包服务 #南京注册公司代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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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虚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 已经打响》 2026年税务第一炮已经打响。 1月28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直接放话,今年严肃查处虚开发票,重点整治开票经济。 这次可不是走过场,新的增值税法落地执行,这是在画高压线。 今天呢我得把两个最危险的操作跟你说明白,尤其是第二个,很可能会坑到你身边的打工人。 首先呢虚某开普通发票千万别当小事儿。 好多老板脑子里有个误区,认为普票不能抵扣,风险应该不大吧,完全错了。刑法呢把虚开普通发票地位行为犯,这是啥意思呢?就是说你有没有偷税的故意不重要,国家税款有没有损失也不重要。关键是你做了这个虚开的动作,达到了量刑的标准就构成犯罪。 那这个标准低到什么程度呢?我直接告诉你,虚开金额累计达到30万以上,或者发票数量达到100分以上,就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6年的执法态度就是一句话,禁止以罚代刑,别幻想着罚点钱就能过关。 那第二个问题就是更隐秘也是更致命的,借用员工或者家属的名义注册个体工商户给公司开票。那这种操作现在到处都是,公司为了搞票冲成本,安排员工或者员工的父母、老婆、老公的名字注册什么个体工商户,什么某某中心,然后拿这个主体给公司开咨询费啊、服务费啊、推广费等等这些发票。 你静下来想想,这个个体户有实际经营场所吗?有真实业务往来吗?能提供服务协议、工作记录、交付文件等等这些证据链吗?基本上全是空的,就是一个纯粹的开票机器。被查了以后,你以为只追究老板的责任?完全不是。作为员工,如果你明知道没有真实交易,还愿意提供身份配合收钱签字,这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共同故意,你就是参与了虚开的共犯,你说我只是灌了民事老板指使的,法律不认这一套,你的身份证信息、银行流水、签字记录都是实打实的证据, 现在是2026年,是什么环境?金税四期已经全面运行,银行、税务、工商、社保的数据全部联网。税务稽查现在讲的是八部门协同打击你那些没有业务实质的合同和发票,在大数据系统的眼里就像黑夜的灯泡,一查一个准。那我给大家两条最实际的建议,对于老板来说,赶紧全面审查公司灵活用工和费用报销的方式。 你的税务筹划是真实的业务支撑,还是在悬崖边上走钢丝?你节省了那点税款,够不够支付一次刑事追诉的成本?对于员工来说,务必守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任何让你或者你家人注册主体为公司开票的要求,都要坚决的拒绝,这不是在帮公司,这是在给自己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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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纳税提前 带来2个致命问题 又一个重磅级炸弹,所有的服务类型的公司 你们的纳税义务提前了 2026年1月30日财政部13号公告, 直接改写了游戏规则! 特别是那种“先收一年服务费的”的行业, 以前按月分摊交税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政策明确:“先收钱、后服务”的老板 “以首次提供服务和合同约定, 哪个先就以哪个为准,作为你的纳税时间 以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简单概括就是只要你收钱了,就要先交税, 不能拆分,收到的全部价款都要交 最受伤的就是类似物业服务类型的公司了 基本都是年初收一年费费用 打个比方彭会计现在所处的这片办公楼 物业公司1月收了全年物业费600万, 那你现在申报1月份的税的时候就要全额申报了 因为政策从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虽然政策成文是1月30日, 政策发布是2月初 但这丝毫不影响政策执行从1月1号开始 为什么强调执行时间 ,因为它会带来一个致命的问题 触发一般纳税人身份! 也是今年最新的政策 总局2026年2号公告: "年应税销售额超500万元, 从超标当月1日起按一般纳税人计税 注意:没有缓冲期 假设物业公司1月份已经预收600万年费, 直接超标,1月份按6%税率缴36万增值税 以前小规模1%仅6万 如果按照以前可以分摊, 一个月50万,1月份所属期才交5000 第二个致命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怎么弄? 确认全年的收入, 你服务没有履行,人员工资,各项成本费用还没有支出 怎么做抵扣呢? 还按照之前的办法按月做分摊的 那你的增值税的收入跟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就会不一致 两税割裂,财务又要疯狂写“情况说明”了! 现在系统管税的大环境之下, 不会写“情况说明”的财务,就不是好财务。 彭会计最后提醒: 企业所得税: 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的政策依据是 (国税函〔2008〕875号) 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为 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 写情况说明的时候需要用的, 记不住的收藏一份吧 #彭会计财税 #股权架构 #财税顾问 #企业财务外包服务 #南京注册公司代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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