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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转借、夫妻共债,法院判决厘清责任边界,永康经济纠纷律师解 #永康经济纠纷律师咨询 #永康经济纠纷律师免费咨询 #永康经济纠纷律师推荐 #永康经济纠纷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 #永康经济纠纷律师在线咨询免费 2022年7月,王某向吕某借款45万元并出具借条,吕某庭审中承认资金来源于网贷。王某收款后向妻子张某转账3万元,其余款项次日转给多名案外人。因双方后续存在多笔银行、支付宝及微信互转款项,吕某核算后主张王某尚欠437860元,诉请王某与张某共同偿还该笔欠款。 法院审理该案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梳理事实与责任。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故吕某网贷转借行为无效,其主张的高额利息未获支持。同时,结合《民法典》夫妻共债认定规则,法院认为45万元远超家庭日常所需,且除3万元转给张某外,其余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吕某亦无证据佐证共债属性。此外,法院全面核查双方所有转账记录,结合通话录音,确认王某尚欠437860元。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吕某437860元,张某仅对其中3万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吕某其他诉求。此案提醒,网贷转借合同无效,高额利息不受保护;大额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未签字的,不认定为共债。民间借贷中,双方多笔往来需留存完整转账证据,以便准确认定债权债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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