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鉴说法(65)过节放鞭炮的法律知识 过节放鞭炮,这些法律知识必须懂。1、孩子闯祸,家长“买单”是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燃放鞭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特殊情况,孩子有财产的,可先从其财产中支付。法律明确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里的“个人财产”包括压岁钱、长辈赠与、继承财产等。也就是说,孩子名下有钱,可以先用来赔付,不够的部分家长再补上。3.禁放区、危险区绝对不能燃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以下区域严禁燃放:(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在禁放区燃放,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罚款、警告、行政拘留。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可能涉嫌失火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车辆被烧,房屋受损,保险赔不赔?车辆因烟花爆竹受损,车损险可以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人身伤害可通过意外险、医疗险等报销,但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不因此免除。 镜鉴提醒:平安是最好的年味,守法是最稳的团圆。过节图的是平安喜乐,不是惊险刺激;佳节求的是阖家团圆,不是矛盾纠纷。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家长:看好孩子,就是看好“风险”。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不足,家长务必加强看管,不让孩子单独或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守住规矩,就是守住“平安”。遵守禁限放规定,选择安全区域,远离车辆、人群和易燃物。留好证据,就是留好“底气”。若不幸受损,及时拍照录像、报警备案,保存好维修和鉴定凭证,依法理性维权。让我们一起守好法律底线,绷紧安全之弦,过一个平安年、法治年、幸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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