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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执法调查中轻微免罚申请 经营者在被市场监督执法调查时,申请轻微免罚是一项重点工作。目前,该工作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难点,本文仅针对其中一个高频问题,分享具体应对方法: 一、实践中常见的免罚申请难点 在执法调查实践中,部分市场监督执法人员会告知经营者,其涉案情况不符合当地轻微免罚清单或首违免罚清单规定的情形,因此难以适用免罚。 需明确的是,执法人员的该类说法并无不当。上述免罚清单的出台,核心目的之一就是规范执法行为,因此实践中,执法人员会对照清单内容,逐一核查经营者的情况是否符合免罚条件。 二、高频应对方法及建议 针对上述难点,建议经营者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撰写情况反映书来表达自身观点,具体原因及注意事项如下: 1. 从沟通效果来看,此类问题属于政策层面的观点讨论。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因自身表达能力不足,或对相关政策不熟悉,仅通过口头交流,往往难以清晰、准确地传递自身观点,难以取得理想的沟通效果。 2. 从政策沟通的特殊性来看,对于政策层面的观点分歧,经营者需给执法人员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方便其与部门同事、领导沟通协商、核实确认,而口头沟通往往无法达到该效果,难以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三、情况反映书的核心内容要求 经营者撰写的情况反映书,需重点明确写入国务院、司法部关于轻微免罚相关问题的核心观点,具体依据如下: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后,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该文件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指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近年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出台“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不在“免罚”“轻罚”清单里的轻微违法行为,如果符合行政处罚法,也可以直接适用从轻、减轻、免予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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