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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冲进一家小店,只花了19块钱点了两碗汤,就开始大快朵颐——不是店里的汤哦,是他们自己带的饭菜!用着老板的醋、辣椒、纸巾,吃得满桌子狼藉,吃完拍拍屁股要走人。老板一看这堆垃圾,忍不住说:“带走吧?”结果,一个男生回怼:“你老板就这点格局?” 格局?格局你个头啊!这不是格局问题,这是底线问题!今天我就来撕开这层伪善的面纱,聊聊为什么这种“占便宜大法”,不仅仅恶心,还涉嫌违法。 先说事件本身。广州这家小店,老板小本经营,卖汤的。 6个人进来,点两碗汤19元,然后从包里掏出自己的饭菜、零食,开吃! 吃着吃着,还用店里的调料、纸巾,搞得像自家厨房。吃完,垃圾堆成山,筷子包装、食物残渣到处是。老板一看,心想:我这儿是饭店,不是垃圾站啊! 于是客气地说:“麻烦带走垃圾。”没想到男生来一句:“格局小了!”老板瞬间懵逼,无奈叹气:“小本生意,真的难做。” 这事儿一上网,评论区炸锅了。 有人说老板小气,有人说顾客没素质。我呢?作为你的法律参谋,我不站队,我只摆事实、讲道理。先问问:自带食物进店吃,合法吗? 答案:不完全合法,尤其在这种情况下。 咱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没明确禁止自带食物,但餐饮店有权设置规则。 比如,很多火锅店明文规定“不允许自带酒水”,为什么?因为这是商家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 你进店消费,就得遵守店规。如果店里没说禁止,那你自带吃可以,但前提是:别占用公共资源,别给别人添麻烦。 关键来了:他们用了店里的调料、纸巾,这些是老板免费提供的“附加服务”,不是义务。 你自带食物,却薅老板的羊毛,这就涉嫌“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22条,不当得利必须返还。你用了老板的东西,就得付出对应代价。 垃圾不是天上掉的,老板清理要花时间、精力、水电费。你吃完扔那儿就走,凭什么让老板当你的免费保洁员? 这不是小事儿,这是在挑战公共秩序。 想想看,如果人人这么干,小店还怎么活?老板不是慈善家,他得交房租、买原料、付人工。 19元两碗汤,毛利可能就几块钱,你还占他便宜,格局?你的格局就是把别人逼到墙角吗? #法律 #占小便宜 #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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