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你是不是还在傻傻分不清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是不是帮朋友挂了个名,就稀里糊涂成了公司的“背锅侠”? 开公司到底该当股东还是当法定代表人?谁的风险更大? 今天一条视频给你讲得明明白白,不管你是正在创业、准备开公司,哪怕只是帮朋友个小忙,都一定要看完,能帮你避开无妄之灾,甚至牢狱之灾! 首先,90%的人都搞错的核心概念:法人不是人! 我们平时口头上说的“法人”,其实是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自然人,每个公司必须要有,张三李四王五都能当,不一定是老板。 而真正的法人,指的是公司、学校、社会团体这些组织本身,营业执照上的主体,就是法人,它不是一个人。 接下来最关键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到底谁的责任大? 先说股东:核心责任是民事责任,主要义务就是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你只要把这500万实缴到位,正常经营不违规,哪怕公司负债5000万,你也只用承担500万的责任;只有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被“穿透”,才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说白了,股东最坏的结果,就是赔钱。 但法定代表人完全不一样!你要担的是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责任! 民事责任:新公司法规定,履职期间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部分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授权协议明确职责来规避; 但行政责任:公司违规,法院可以直接罚法定代表人; 最可怕的刑事责任:公司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偷税漏税、行贿受贿,第一个被抓的,就是法定代表人! 哪怕你只是挂名,没拿一分钱分红,没参与任何经营,也可能先被限制高消费,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聪明的老板,只当股东不当法定代表人,就是这个原因。 最后提醒大家:别随便帮人挂名法定代表人,别拿自己的人生,给别人的生意兜底! 觉得有用的点赞收藏,转发给你身边开公司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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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 #法定代表人 #公司负债 #千万别等公司负债爆雷了,才慌着辞任法定代表人!90%的人都踩了这个致命误区,最后没捞到一分好处,却白白背了一身债!很多人要么是被大股东推出来当法人的小股东,要么是碍于情面帮亲友挂了名,公司经营好的时候没拿到半分分红,一出事,所有的债务、风险全落到了自己头上,想辞任脱身,却连个接任的人都找不到,进退两难。 今天就把大家最关心的两个核心问题,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一次性讲透,全是可落地的干货,建议收藏保存。 第一个问题: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了,现在辞任法人、董事,还有用吗? 明确告诉大家:作用非常有限。 你要承担的责任,是以辞任通知有效送达、工商变更完成的那天为明确分界点。在此之前,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经营风险,该你担的责任,一点都不会少。等公司已经爆雷、出问题了再临时辞任,根本解决不了已经发生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想辞任,却没人接任,公司拒不配合怎么办? 别慌,新公司法给了你明确的合法脱身路径,记住这几个关键步骤,一步都不能错。 1. 必须发送书面辞任通知,绝对不能口头通知。辞任董事职务的同时,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步自动辞任,通知里要写清辞去的全部职务。 2. 通知要邮寄至公司注册地址,同时抄送给全体股东、总经理,明确要求对方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明确告知:逾期未变更产生的所有责任,由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承担,与你无关。 3. 必须用EMS邮寄,保存好快递底单、签收记录,全程留好证据,确保有效送达。 4. 如果公司拒不配合、不理不睬,直接拿着全套证据起诉公司,凭生效文书就能完成变更,彻底隔离辞任之后的所有风险。 最后给所有当法人、董事的朋友提两个关键提醒: 第一,新公司法实施后,变更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老法定代表人签字了,公司走股东会流程就能直接申请变更,别再以为拿着法人身份能要挟公司。 第二,新公司法只免除了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产生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点都没减,千万别被误导,以为当法人不用担责。 千万不要做那个被大股东金蝉脱壳、拿来背锅的人,没必要为了一点情面,搭上自己的全部身家。 觉得有用的请点赞收藏,转发给身边需要的朋友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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