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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要点丨不正当竞争 来源:《中国检察官》 1.典型案件基本情况 潍坊某中外合资化工上市公司为全球甲磺草胺头部企业,耗时8年、投资4亿余元研发相关项目,其4名员工签订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却受某科技公司利诱,私自拷贝、通过内部人员获取项目技术信息,为该科技公司改造相关项目并获利126万元。经鉴定,该技术信息属商业秘密且与侵权方信息具有同一性,其合理许可使用费评估为828万元。检察机关对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00万元、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缓刑人员被禁止从事相关行业,被告方共赔偿权利人836.85万元,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2.办案三大核心难点及应对措施 -损失数额认定争议:无实际产品产出时无法通过销售利润、违法所得计算,检察机关优先按商业秘密状态判定损失计算方式,已披露使用的按权利人利润损失算,未披露使用的按合理许可使用费算;许可使用费可依实际许可关系确定,无实际许可的由鉴定机构虚拟测算。本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方向、保全证据,仅针对涉案6个技术秘点评估许可使用费,同时可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保证认定合法合理。 -权利人保密措施合理性争议:保密措施要求合理而非万无一失,需考量范围限制性、规则明确性等因素。本案中公安机关调取的保密措施证据不足,辩护人就此提出抗辩,检察机关通过5次实地走访权利人、调取劳动合同、涉密岗位清单等全套资料,完善证据体系,最终认定权利人保密措施合理。 -鉴定意见实质性审查困境:商业秘密案件高度依赖非公知性、同一性、价值评估等鉴定,辩护人常对鉴定提异议,且多聚焦形式违法、对实质合理性笼统抗辩。本案中辩护人就鉴定程序、评估方法等提10余项异议,检察机关主动对接鉴定机构面对面沟通,以《问询函》形式开展专业问询,将鉴定机构的专业回复提交法庭并获认可,完善了证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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