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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规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据央视新闻消息,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安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 政策措施上—— 推进落实“身后一件事”和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规范《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签发和应用,加强工作流程衔接,建立更加强有力的跨部门协作机制,适应新时代人口管理的要求。 服务方式上—— 统一全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编码规则及样式,明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具备同等效力,逐步实现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便捷使用,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与人文关怀。 签发流程上—— 优化了多种情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的签发和遗失补发规则和流程,建设全国标准统一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信息系统,并对签发时效以及电子签章予以规范,提高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签发效率。 管理机制上—— 规范管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数据采集,完善了死亡信息管理、信息校核、统计分析和部门信息共享等管理要求和保障机制,形成权威死亡人口信息库,为全国人口健康数据分析、人均预期寿命测算准确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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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法律里的‘人权宣言’,给公职人员的五重保护 “进了监察委就只能认罪?”别再被这种说法吓住了!新《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白纸黑字写着:“监察机关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这9个字,是写在法律里的“人权宣言”,更是给每一位公职人员的五重保护盾! 很多人在被调查时最怕的不是证据,而是那种“失重感”——不知道为什么被查、财产被随意冻结、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但其实,法律早就为你划好了底线: ✅ 人身权:严禁刑讯逼供、体罚侮辱; ✅ 知情权:必须被告知涉嫌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 财产权:扣押冻结需合法手续+清单; ✅ 申辩权:你有权说“不”,有权解释; ✅ 申诉权:对处理不服?可申诉、可复核! 你不是案卷编号,而是一个拥有法定权利的“人”。法治的进步,不是削弱权力,而是让权力学会温柔行使。 📌 如果你正在经历调查,请记住三个“主动”: 1️⃣ 主动确认办案人员身份与权利告知; 2️⃣ 主动核对笔录与扣押清单; 3️⃣ 主动提出身体或程序异议,并书面留痕。 关注我@钱小琴律师,带你用法律稳住人生风暴。#监察法解读 #公职人员权益 #法律常识 #职务犯罪辩护 #法治进步#留置律师#钱小琴律师#杭州律师#刑事辩护#职务犯罪#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多学法律少吃亏#留置陪跑#法律咨询#省城律师#纪检监察#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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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被上海警方刑拘,会怎么判 🔴最近,有家属向我们律师团队求助,称其家人因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被上海警方带走。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其会被怎么判呢,家属又该做些什么呢,其实家属首先应保持冷静,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会第一时间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安排会见当事人,为其提供法律指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量刑标准主要取决于伪造数量、证件性质、涉案获利金额以及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如果伪造的证件类型如驾驶证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处理起来可能会更有利。同时,律师需要仔细阅卷,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犯罪预备等情节,这些都可能成为争取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的关键因素。 🔵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量刑分为两个档次: (1)基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加重档为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家人涉嫌此罪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建议家属首先要冷静应对,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会见,律师不仅能了解案件详情,还能为家属带话传话,除此之外,律师还可以为当事人送衣服、存生活费等。 👿若有亲友涉嫌刑事案件被上海警方抓捕拘留,需要法律咨询的可留言沟通,上海主任级刑事律师在线解答!#上海刑事律师 #刑事会见 #取保候审 #伪造国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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