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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中洛1周前
爱国楷模沈钧儒 ——         沈钧儒(1875—1963),字秉甫,号衡山,浙江嘉兴人,伟大爱国主义者、民主主义者,著名法学家与律师,民盟杰出领导人,新中国法治奠基人 。他以矢志不渝的爱国信念、刚正不阿的法治精神、温润谦和的君子风骨,成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 。         15岁中秀才,1903年中举人,1904年殿试获赐进士出身,为中国最后一批进士之一 。1905年赴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研习法政,归国后投身立宪与宪政运动 。         1907年领衔上书请开民选议院;辛亥革命后任浙江教育司司长、省临时议会议员,推动教育与地方自治 。1912年入同盟会,参与反袁护法;后任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以法律维护民权 。         救亡与“七君子”事件:1935年与宋庆龄、马相伯等发起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任主席),联合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主张团结抗日 。1936年11月与邹韬奋、章乃器等被捕,成为“七君子”之首,引发全国声援,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 。         民盟与统战贡献:参与创建中国民主同盟,长期为民盟中央领导人,推动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为新政协筹备与新中国建立发挥关键作用 。         新中国法治建设:历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主持起草相关法律、完善司法制度,强调司法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奠定新中国法治基础。         一句话概括:沈钧儒以法为器、以民为本、以国为先,是中国近现代史上爱国情怀、法治精神、君子风骨兼备的时代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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