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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会计实操 #个税退税 #会计 #税务筹划 用一条法规回答大部分小伙伴的疑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该文件明确规定了以下核心内容: 1. **全员全额申报的定义与范围** - **定义**: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无论该个人是否为本单位员工、支付的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均需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涉税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所得项目及数额、扣缴税款等。 - **应税所得范围**: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九类所得项目。 2. **申报的具体要求** - **个人基础信息报送**: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对于非雇员、股东、投资者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还需额外提供工作单位、股本信息、境外派遣单位等详细信息。 - **申报时间**: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完成申报,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送,最迟需在次月底前提交。 3. **配套管理措施** - **法律责任**:未按规定履行申报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滞纳金 企业需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全面覆盖所有应税所得项目,及时、准确地完成申报,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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