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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转包行为如何认定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帮你解惑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案件委托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法律咨询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推荐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委托 #广州建筑工程律师咨询24小时在线 依据相关法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上述人员与本单位无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刘雄滔律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专职从事法律工作至今,现为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刘律师自从业以来经办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超过1000件,经办过多宗交通事故死亡、工亡、植物人、截肢等重大疑难案件,在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刘律师团队撰写的《交通事故理赔手册》荣获广州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一等奖,《成为一名法律人》荣获理论成果奖二等奖,刘律师经办案件曾获得广州市律协业务成果奖。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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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司法解释二》解读: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利,挂靠人权利扩大。 《建工司法解释二》深度解读:转包和违法分包,将面临严重不利;挂靠人权利扩大,被挂靠人责任变大,业主受到保护。 专业建工律师,逐条《建工司法解释二》对,进行深度解读,将是未来处理建工案件的纲领性文件,不仅对你打官司有帮助,而且能指导你今后以哪种方式,去承接工程才不会吃亏。 2025年11月23日最高院发布的《建工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将重塑建工行业规则。其核心影响集中在转包、违法分包的维权受限,以及挂靠双方权责的重大调整,对工程从业者意义重大。 意见稿明确,曾需招标却未招标的合同,若起诉时已无需招标则认定有效;而围标串标即便事后补签合同仍属无效。同时,劳务分包、非主体变动的家装等三类项目无需资质即可施工。 挂靠方面,挂靠合同无效,被挂靠人无法主张管理费,已收费用还可能被追回。反观挂靠人权利大增,工程验收合格后可起诉被挂靠人要折价补偿款,还能代位起诉业主。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采购、借款等,相关责任均由被挂靠人承担。业主明知挂靠的,挂靠人可直接起诉索要补偿款。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处境则急剧恶化。此前施工方可直接起诉业主的制度将退出,今后仅能起诉合同相对方,若总包方破产,工程款债权清偿率或不足10%。即便走代位权诉讼,也需经两次诉讼,维权难度大增。相关施工方需抓紧窗口期起诉,避免新规实施后权益受损。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农民工工资可跨层级追讨,但垫付后会转为普通债权;法院审理时发现违法情形需移送行政部门,相关违规行为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行业或将迎来全面洗牌。 #抖来普法2025 #硬核胜诉 #深度理性计划 #工程款 #工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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