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子女教育。一、判断扣除条件家有子女符合两个条件之一: 1、扣除年度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 2、扣除年度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二、准备材料子女教育信息(教育阶段、受教育时间)子女、配偶身份证件号码(没有配偶不填) 三、APP填报图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2025】→【确认】; 2、确认材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确认【基本信息】,下一步; 3、点击选择“子女信息”,第一次填写,新增子女信息;子女信息添加后,填“子女教育信息” 4、填“配偶信息”,选择“扣除比例”; 5、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四、注意 (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上相一致。 (2)受教育阶段:有四个阶段: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信息。如果一个扣除年度内同一子女发生了升学、转学等情形后,小升初,纳税人应当信息变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变更发生当月,据实进行信息修改,也可在年底12月份信息确认时进行修改。 (3)学前受教育阶段:并非必须要子女满三周岁后才能填写。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满三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三周岁之前,提前填报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扣除。 (4)教育终止时间: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享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从子女受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当前就读国家:如有变更的,可直接修改为变更后的国家地区;选择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已就读的,选择就读国家,子女尚未就读的,填写子女本人的国家 (6)当前就读学校:同一教育阶段内变更学校的,可修改原采集的学校为变更后学校;学前教育阶段,可填写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名称,没有就填无。 (7)本人扣除比例:子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本人选择扣除比例不得变更。该项扣除全部由本人享受的选择100%;约定由该子女的父母分别扣除的,选择50%;同一子女的该项扣除父母合计不能超过100%。 #个税  #个人所得税  #专项附加扣除#二次退税 #保险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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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2025年8月,我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为补贴生活开销,报名了某机构提供的视频剪辑培训课程。该课程费用构成为500元报名费,以及2900元学费,支持分12期支付,课程内容涵盖视频剪辑、PS及平面设计。 因在校学业繁忙,我无法保证连续的学习时间,实际有效学习时间仅约两个月。课程包含50节直播课,我仅观看10节,单节课程时长多为10至20分钟; 鉴于自身无独立收入来源,且对通过该课程实现稳定增收缺乏信心,我决定办理退学,以降低损失。 在退学沟通中,机构以“报名超过三个月不予退款”为由,提出额外补交2230元方可办理退学手续的要求。经协商,该金额降至1450元。我此前已缴纳500元报名费及1450元学费,按此方案退学仍需补交1450元,总支出与未退学完成全部课程的费用基本相当。 对此不合理的收费方案,我提出了质疑。随后,机构方对此反应激烈,反诬我是在“吃霸王餐”,甚至指责我是“恶意投诉”,并用“吃饭不退钱”、“矿泉水价格差”等此类不恰当的类比来回避核心争议。 我明确自身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并非所谓“恶意投诉”,随即向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目前正在处理中 “机构‘超三月不退’、‘退学倒交钱’的规定,直接违反《民法典》496、497、563、566条,属于排除主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我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并维权 此事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学生群体,在参与付费培训等消费行为时,务必仔细核对合同条款,理性评估自身情况与课程价值。如遭遇不合理消费及对方恶意推诿,应及时通过12315等合法合规渠道维权,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值此马年元宵佳节,谨以此经历分享,祝愿大家万事顺遂,阖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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