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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零食生产许可及标签标识丨电商合规 本文结合相关法规要求,对宠物零食的生产许可标准、标签标识规范进行总结说明,核心依据为相关公告及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宠物零食的生产许可要求 关于宠物零食的生产许可,需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第20号公告-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为分类界定和许可要求两部分: 1. 分类界定:宠物零食归属于“其他宠物饲料”范畴,其定义为:由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主要用于奖励宠物、与宠物互动,或刺激宠物咀嚼等目的的产品。 2. 许可要求:需明确区分不同宠物饲料的生产许可差异——仅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需要经营者申请生产许可证;而宠物零食的生产,无需申请生产许可证。 二、宠物零食标签标识规则 宠物零食的标签标识,必须严格遵循《宠物饲料标签规定》,核心要求涵盖通用名称、成分分析保证值、企业信息三大方面,具体如下: 1. 通用名称规范 - 标签上必须清晰标示“宠物零食”字样,同时需注明产品适用的动物种类(如犬、猫,可具体标注适用品种或体型;若未明确标示,则默认适用于所有相关动物)和生命阶段(如幼年期、成年期等;若未标示,则默认适用于所有生命阶段)。 - 示例参考:“宠物零食幼犬牛肉粒”“宠物零食泰迪犬咬胶”。 2. 成分分析保证值 - 标签上至少需标示“水分”含量;经营者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和需求,额外标注其他成分的含量(如粗蛋白、粗脂肪等),具体标示方法可参考《宠物饲料标签规定》附录4。 3. 企业信息标注 - 标签上需准确标明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邮政编码,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因宠物零食生产无需申请生产许可证,故标签上无需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 来源:产品参谋《宠物零食标签规则和常见监管问题》,本文为该文章内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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