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10月前
《来财仙骨》 #我收了一只兔子精为徒小说 #苍云仙骨后续 #兔子精的结局 #孟安康白屠锦钟惜后续 #我收了一只兔子精为徒后续 收了一只兔子精为徒。他会在我寒毒发作的时候团在我怀里,会在我被追杀时拼死救我。他还说,想和我生小兔子。我感动到差点罔顾师徒人伦时,发现——他是想用我的仙骨救他的青梅。我大方地给了。反正,我也快死了。结果。大梦三年,我活了!我活过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整点麻辣兔头吃一吃。一口气吃了十八盘。结账时,才发现口袋空空。酒楼老板要把我扭送官府。我哭喊着说什么都愿意做,求他放我一马。不是我变窝囊了。是我本来就窝囊。没了仙骨,成了凡人更窝囊。就这样。我被卖进了当地富商家里,成了傻子少爷的未婚妻。照理来说,这么有钱,就是缺胳膊少腿也不缺媳妇。可傻子少爷长得又黑又壮,力大如牛。有次憋不住了,当街撒尿,甩动驴鞭。再加上,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年纪,看到什么都有冲动。原本愿意的姑娘也都不愿意了。有个体弱的姑娘走前说:「他是个不知轻重的,我怕我活不过新婚夜!」富商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不满地说:「这细胳膊细腿的,能行吗?」更痛的我都受过,不怕这一遭。我拍着胸脯保证,不会让府上有血光之灾。傻子少爷倒是不挑,已经「媳妇媳妇」地叫上了。我前头活了百来年,都没个道侣。好不容易动心一次,还被人挖了骨头。死了三年,醒来第二天,居然就有了个夫君!怪不得老中医说,睡觉治百病。我和傻子少爷的婚事定在了七天后。当晚,我睡得很香。许是要成亲了。我梦到了很久之前差点成亲那次——穿着红色喜服的男子牵着我的手。烛火摇曳。映衬得他清纯标志的面容中又添一丝魅惑。他的面容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肤白貌美,芝兰玉树,雌雄莫辨。就是身量太高了些,宽肩窄腰,让人还是一眼瞧出了男女。白屠锦激动的时候,还会冒出兔子耳朵和尾巴。我摸着他的耳朵,让他不要紧张。「不就是成个亲嘛!」虽然,我说这话时,声音在抖。他垂下眼眸盯着我,满目柔情,红着脸说:「阿惜,你好美。」仿佛爱极了我的模样。可那天,我们终究没有拜成天地。他的青梅大限将至,传音给了他。他走时,大红喜袍随风扬起,掀起了一地尘土,迷乱了我的眼睛。我也在那一天,知道了他处心积虑接近我的原因。我身上的寒毒是他下的。我被人追杀的原因,是他放出了我的行踪。往昔相伴,能有几分真情?不过是在抽我仙骨时,假惺惺掉了几滴眼泪。我不稀罕。还不如,和傻子成亲。好歹不会骗我。第二日。我带着府上小丫鬟们去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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