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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哥6天前
小区物管会成立违规事实 违规要点: 一、剥夺业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严重违法 1. 本人按街道、社区公告按时提交志愿申请,具备参选资格,社区未对你资格提出异议、未拒绝、未说明理由。 2. 社区长期隐瞒选举进程,未通知本人参加会议、未告知投票安排、未告知评选结果,直接剥夺本人的合法参选权与知情权。 3. 以拖延、推诿方式变相排除业主参选,属于变相剥夺业主被选举权。 二、程序严重违规,全程不公开、不透明 1. 未公告会议时间、未通知业主参与:选举、推选物管会成员,未依法公示会议通知、候选人名单、选举规则,未组织公开推选。 2. 长期隐瞒、虚假答复:本人三次主动询问进展,社区均以“没开始、会通知”推诿,属于故意隐瞒、欺骗业主。 3. 先内定后公示:未经公开选举、未经业主参与,直接内部确定人选,事后才张贴公示,属于先定结果、后走形式。 4.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物管会组建必须公开报名、公开审核、公开推选、公示名单,本次全程暗箱操作、内部指定。 三、核心违规定性(最关键) - 本次物管会未经公开选举、未保障业主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属于违规组建、程序严重违法。 - 社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隐瞒真相、内定人选行为,选举结果不具备合法性、有效性。 一句话总结: 本人依规报名参选,社区长期推诿隐瞒,未经公开选举直接内定人员,事后才公示,全程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物管会成立程序违法、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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