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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进项品名不一致 是否会有税务风险? 公司开出的发票与取得的发票名称不符,会引发税务风险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进销项品名不一致问题。 首先,这个问题主要针对商贸公司。在商品形态未变的情况下,公司开出的销项发票必须对应有相同的镜像发票,且名称必须一致。这是税务部门在打击虚开发票过程中重点关注的方面,因此税务系统也会设计相应的预警机制。 然而,也存在一些合理的情况。例如,生产企业和施工建筑企业,其进货多为材料、机械设备等,而销售的是最终成品或建筑服务,进销项品名自然不同,但这是完全合理的。另外,组装销售类公司,如组装电脑,其进货为各种配件,而出售的是整台电脑,这也是合理的。但这类企业若仅为商贸公司,没有组装或委托加工的经营范围,系统仍可能发出预警,此时只需解释清楚即可。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企业购进的发票为某种具体商品,如三角阀,但销售时开票为更泛泛的类别,如管道配件。这种情况一般问题不大,不属于进销项的严重背离,即使引起预警,解释清楚即可。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企业为避税而进行的操作,如用高价酒发票抵扣低价酒销售,或进货为电脑而销售为钢材,这种严重背离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总之,企业应确保进销项发票的一致性,合理经营,避免税务风险。同时,税务部门也会通过预警机制进行监管。 关注科创导航,获取更多财税知识,为您的财务安全保驾护航。 #发票 #进项发票 #品名 #税务风险 #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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