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5: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990
00:00 / 03: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51
00:00 / 03: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00:00 / 02:5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1:1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96
00:00 / 09:1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读行侠1周前
年轻人想闯世界?这本书让我看懂了什么叫活着就得拼一把! 其实一开始我没太理解,为什么那个父亲交给刚成年的儿子一把刀,要他成为一个勇敢反抗的火枪手,怂俑他有架就打,绝不可以退缩。年轻的外省世家子弟达尔大尼央骑着一匹瘦马,带着父亲给他的十五个埃居来到巴黎。但是他的马太丑了,他总觉得有人因此嘲笑他。他果真对一个朝他瞪眼的男子发出威胁,追着人家要打架,被爆打晕倒了还要坚持继续打,几乎快要被打死了,还要硬撑着爬起来缠斗。旅店老板找医生为他治伤,收留他给并给他口饭吃,但收费哈。还好他有父亲留给他的钱,并去找到了要去投靠的火枪队队官忒来韦勒先生,他以前是父亲的老家邻居。 这本书我一开始是冲着“金庸说他写武侠受这本书启发”才买的。 主角达尔大尼央,是个外省小伙,穷得只剩一匹瘦马和十五个金币,来巴黎“闯荡”。 他没背景、没人脉,唯一有的,是股子不服输的劲儿。 刚到巴黎就接连得罪三个火枪手,结果呢? 不打不相识,四个人喝一顿酒,就成了“生死兄弟”: 一个沉稳,一个莽撞,一个风流,一个机灵——性格完全不同,却能一起扛枪、一起拼命、一起为兄弟挡刀。 红衣主教权倾天下,王后被陷害,国王昏庸,阴谋层层叠叠。 但他们四个小人物,偏要插手“大人物的事”。 为什么? 因为“人不能光为自己活着,有些事,明知不可为,也得为。”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书里透出来的劲儿。 就像萧伯纳说的:“大仲马之于小说,犹如莫扎特之于音乐。” 读它,就像听一首恢弘的交响曲,有笑点、有泪点、有刀光剑影,也有深夜独饮的沉默。 我读完最大的感悟是:我们总以为“成熟”就是学会妥协,但真正的成熟,是看清现实后,依然愿意相信情义、坚持正义、敢于出手。 就像乔治·奥威尔说的:“《三个火枪手》永远都不会过时,因为任何时代的人们都可以理解一个年轻人想要建功立业的心。” 是啊,谁年轻时没幻想过: 骑快马、佩长剑、救美人、斗权臣? 可长大后,我们把剑收进了柜子,把梦锁进了抽屉。 但这本书,它帮你把剑擦亮了。 它不教你怎么“成功”,它教你怎么“活着”。 不是苟且地活,而是堂堂正正、热热烈烈地活一回。 我甚至开始理解金庸为什么说“我写武侠,受它启发”。 因为真正的武侠,不是飞来飞去,而是在黑暗里,依然选择做那个提灯的人。#好书推荐官 #三个火枪手 @郑州大学出版社 @汉唐阳光 #你的剑还在吗 #亮剑精神
00:00 / 01:1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