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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006天前
男人赚钱独占,女人付出白干 就在38妇女节这天,气的发抖泪也流干了。熬了18年,从青春到婚姻、爱还在,但心早已凉透了。一起走了18年,从学生到婚后,他把钱看得比我重,不被重视、不被珍惜,其实不是现在才出来的问题,是那时我有工作,有可观的收入,根本不去计较钱多钱少,口袋有钱就会拿出来,现在全职在家两年,两个孩子开销越来越大,流水账,我很少兜底了,所以问题就来了。 18年不是枷锁,是我值得被好好对待的证明,陪他从青涩到成熟,从无到有,付出的青春、时间、真心,一点都不廉价。 钱看得比我重,本质就是:我不重要。钱竟然比伴侣重要,不是节俭,是排序问题:我需要的时候,他舍不得,我委屈的时候,他不在意,我提需求,他觉得你矫情、费钱,忍不了,是早就该被善待了。 “忍”本身就是错的。婚姻不该是一个人咬牙硬撑,而是两个人互相心疼、互相托着。一颗心被冷落太久,终于撑不住了。 女人真的不能恋爱脑,18年疼出来的清醒。还记得那次一起逛超市,他妈也在,我看到了喜欢吃的榴莲,放进了购物车推车里,你却说,这么贵你得自己付钱,我当时还以为玩笑话,结果,现实狠狠打了我一巴掌,真是我自己付的。我不是买不起一个榴莲,而是你愿意为我花吗?舍得为我花吗? 18年,陪着你一路走过来,结果连一个榴莲,都要被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甚至,我有时还会在心里找理由,他就是节俭,他就是不懂表达,他心里还是有我的,毕竟这么多年了。事实证明不是没有,而是不想给我,不是爱错人,是委屈自己,明明值得被捧在手心,却一直忍,一直等,一直自我说服。 现在很清醒,我的感受比“多年感情”这四个字重要一万倍都不止!#生活感悟 #内容过于真实 #致女人致自己 #离婚 #上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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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50元买5朵玫瑰父亲大闹花店律师解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创作者中心 #创作灵感 8岁女孩50元买花送妈,父亲大闹花店逼退款!法律:这钱真不能退!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8岁女儿用压岁钱买 5朵玫瑰送给妈妈,本是最暖心的妇女节礼物,父亲却嫌10元一朵太贵,当场大闹花店、威胁店家,最后被警察带走。这件事吵上热搜,很多人还在纠结贵不贵,但从法律上讲,这笔交易到底能不能退,答案其实非常清楚。 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女孩花50元买花,金额不大、目的单纯,就是给妈妈送节日礼物,符合她这个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消费能力,交易合法有效,并不是家长想退就能退。 再看价格,花店明码标价,妇女节期间5A级玫瑰10元一支,属于正常市场行情,并不存在欺诈、胁迫、哄抬价格的情况。商家没有忽悠孩子,也没有强买强卖,父亲仅凭自己觉得 “贵”,就强行要求退款,在法律上没有依据。 更需要明确的是,这位父亲的维权方式已经明显越界。在公共场合情绪失控、威胁商家 “不让你开店”,已经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店家选择报警合理合法。真正的维权,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而不是用威胁、吵闹的方式施压,更不应该把孩子拖进冲突里,让孩子在惊恐中面对争吵。 这件事最让人心疼的,不是50块钱,而是孩子的心意被当众打碎。一个8岁孩子愿意拿出自己的压岁钱,用心准备一份仪式感,这份爱远比鲜花贵重得多。父亲看似在省钱,实际上伤害的是孩子表达爱的勇气,破坏的是孩子对亲情、对善意最朴素的信任。心理层面的阴影,远比几十块钱的差价更难弥补。 很多人把生活过成了单纯的性价比计算,却忘了情感本身就是最高的价值。鲜花会谢,但孩子的心意不会;钱可以再赚,但童真一旦受伤很难复原。合法维权值得支持,但用极端方式破坏善意、伤害孩子,既不合法,也不合情,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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