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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遇到过这种情况,已经离婚了,却突然有一天,被一群陌生人上门催债。或者莫名其妙收到法院传票,被人起诉还钱。而你,甚至不知道这笔钱是什么时候借的,干嘛用的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慌了“只要是夫妻关系时欠的钱,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自己有义务去偿还” 既然你刷到了我,就不用慌,这个视频,我就教你如何判断,哪些债务你必须还,那些债务可以拒绝。因为法官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核心看这几个标准。 标准一:这笔钱用在哪里? 如果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比如家庭开支、孩子教育、夫妻共同做生意等,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如果是个人消费、赌博、挥霍,甚至用于婚外关系,这类债务通常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标准二:有没有共同签字? 借款合同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签字,或者事后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没有你的签字,对方也拿不出证据证明你知情或者同意,那么债权人要求你承担责任,法律上并不一定支持。 标准三:有没有实际参与还款? 如果你曾经用自己的账户向债权人还过款,那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对这笔债务的认可,你就有可能要承担还款义务。但具体情况还是要结合案件事实综合判断。 所以,当你在婚后被人催债或者起诉还款的时候,一定不要慌,也不要第一时间就承认。先把债务的来源、用途、借款过程弄清楚,再判断法律责任。 我是深圳律师田帅。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在评论区说说你的情况,或者私信我。 其实绝大多数你不知道的债务真的不需要你来承担。 #深圳田帅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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