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俊4天前
保司以“酗酒未告知”拒赔,法院:不成立!判赔近5万元2021年1月17日,刘某投保 “百万医疗保险度小满专用版”,生效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保险期间1年,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保额600万元,确诊津贴1万元。。2021年6月13日,刘某因胸闷等症状住院,病理显示恶性肿瘤,6月18日,刘某被诊断为左肺上叶恶性肿瘤,扣除医保个人支付 39864.01 元,后申请理赔被拒。保险公司称:本案为互联网保险,投保信息由刘某自己填写,刘某存在40年酗酒史,平均每天喝250克白酒,不符合投保条件,未如实告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同意给付保险金。保险单特别约定,以社保身份投保并结算的,给付比例100%,且被保险人不能有酗酒史,酗酒指一年内日均酒精摄取量超60克(男性),相当于每天270ml白酒。我方律师认为:保险合同有效,刘某所患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原告医疗费经医保报销,给付比例100%,计算得39864.01元,加上确诊津贴1万元,共49864.01 元。保险公司称刘某酗酒未如实告知,但刘某日均饮酒量未达保单约定的酗酒标准,且保险公司未充分证明原告未如实告知。判决结果: 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保险金 49864.01 元;若未按期间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 523 元由被告负担。#百万医疗拒赔 #保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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