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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话术违规的处罚丨市场监督 1)违法事实:2026年1月该局接国家市监总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违规线索,发现当事人在某电商直播销售某产品时存在虚假宣传并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12月12日当事人该场直播中,主播口述产品可“调节**、除干净断彻底、好了不用再买再用”等内容,当事人无法为该宣传提供任何依据,且自述该话术或为主播临场发挥;该场直播该产品成交14盒,总成交金额978.6元,因消费者需求不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违法认定与证据:当事人对商品功能作无依据的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相关事实有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现场及询问笔录、产品图片与销量截图、产品进货及资质证明、国家级违规线索函等证据佐证,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真实有效。 3)处罚考量:2026年2月10日该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该权利;鉴于当事人案发后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证据材料,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交易人数少、对市场秩序扰乱程度轻,符合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4)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厦集市监处罚〔202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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