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男子做核磁被困6小时时间得法律责任 #男子做核磁被遗忘困机器6小时 #医疗过失 #医疗事故 #核磁共振 朋友们真的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武汉一男子因为脖子疼到同济医院做核磁共振,凌晨躺进去的,然后竟被医生给忘了,你敢信?被五花大绑在里面待了6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保洁人员发现救援。 大半夜的,你的头被死死固定住,脸上罩着面罩,在狭窄的核磁共振舱里,喊破喉咙没人理你,你动弹不得,纯折磨,在绝望和恐惧重煎熬了整整一夜,如果患者有幽闭恐惧症的话,可能人就没了。 前一个医生说是因为交班,口头交代接班医生了,但接班伴医生给忘了。 这种情况2023年浙江也发生一次,那次是3个小时,好家伙,这次是要创吉尼斯世界纪录吗?这不仅是刷新了医疗过失的下限,更是拿患者的心理防线在开玩笑。 现在大家最愤怒也最关心的问题来了:这种令人发指的低级失误,医生仅仅是“停职”就完事了吗? 如果在欧美发达国家,这叫严重医疗过失 + 非法拘禁,患者可以拿着精神科医生的PTSD诊断找医院索赔,赔偿金往往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涉事医生大概率会被吊销行医执照。 那咱们这儿法律上怎么说?我们国家讲究损失填平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你实际损失了多少,我赔你多少”,极少支持惩罚性赔偿。 从医学鉴定上来说,核磁共振没有辐射,患者身体机能没有受损,这一块赔不了。精神损害得门槛要求挺高,必须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级别。以往类似的医疗纠纷判决中,患者能拿到几千到两三万元的补偿就算到顶了,外加退还检查费和院方道歉。 这也是为什么新闻里院方敢直接回应:“建议患者起诉”。因为他们很清楚,走法律程序,赔偿金额不会高。而目前的行政处罚,也只是涉事的两名医生被“停职”。 从擅离职守的随性,到口头交接的漫不经心,机器再精密,如果操作它的人失去了责任心,医疗安全的防线就是形同虚设!我们理解国内现行的赔偿标准是为了防止过度诉讼和医疗资源浪费,但这绝不该成为低级失误的“免死金牌”! 犯错的成本太低,才是屡教不改的根源。 我就问一句:这种严重失职,国内赔偿和处罚标准,该不该狠狠提高?同意的点赞!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我们一起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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