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6第10号文】小额收款限额涨到1000元,但最好别乱用! 最近有个新政挺火——2026年起,个人小额零星收款凭收据就能税前扣除的限额,从500元涨到1000元了。 什么意思?你找个人买菜、修水管、搬东西,单次不超过1000块,以前没发票入不了账,现在凭一张收据就能抵企业所得税。 而且新规明确:这1000块是按“次”算的,不是按人算、也不是按月算。今天找老王买水果,明天找老李修门锁,各开各的收据,都能用。 听起来是不是像开了个“小额白条”的口子?有人可能动心了——能不能多做点这种支出,把公司钱转出来,还能多抵税? 今天我必须泼盆冷水:小额收款,看似门槛低,落地特别难。不是万不得已,别硬蹭。 为什么? 第一,销售方必须是“纯个人” 如果是公司、个体户,人家本来就能开发票,你硬开收据,税务局第一个不认。 第二,收据信息必须齐全 姓名、身份证号、买了啥、多少钱、哪天发生的,一个都不能少。少填一样,这笔钱就不能抵税。 第三,证据链要闭环 光有收据不够。合同、转账记录、入库单、验收单,得拿得出一整套,证明这业务是真的。 第四,个税申报别忽略 如果是劳务报酬,比如上门打扫、咨询、维修,哪怕金额没到起征点、不用交税,你也得在个税系统里做“零申报”。不做?将来一比对,这笔钱就成了“你付了、他没报”的灰色收入,麻烦就大了。 所以,收据能用吗?能用。但前提是——业务真实、证据齐全、个税申报到位。 如果你只是想钻空子、凑成本、套现金,这1000块,可能就是埋给你的雷。 你觉得这个口子好钻吗?欢迎评论区聊聊~ #财税2026第10号文 #小额零星收款 #税务合规 #老板必看 #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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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号文:1000元零星支出,发票、扣除、个税一次说清 大家好,今天把2026年10号文里,大家最关心的每日1000元零星支出,从要不要发票、能不能扣除、要不要代扣个税,一次性讲透,全是实操观点,不绕弯。 先讲核心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026—2027年,自然人按次(日)增值税起征点,从500元提至1000元(不含税)。这是后面所有操作的前提。 一、支出条件与发票:3个关键观点 1. 1000元以内,不用发票也能税前扣除 对方是未办税务登记的自然人,按日/按次≤1000元,属于小额零星,凭合规收款凭证即可入账扣除,不用要发票、不用代开。 2. 收款凭证必须写全,缺一不可 姓名、身份证号、支出项目、金额、日期、收款人签字,少一项都可能被调增。 3. 3种情况必须要发票 ① 对方是公司、个体户等已登记主体;② 当日多次累加超1000;③ 超1000元,一律要发票或代开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个必记结论 1. 增值税免≠企业所得税不能扣 1000元内免征增值税,不影响扣除;只要凭证合规,就能正常税前扣除。 2. 不是“白条都能扣”,只认小额零星 必须是偶然、小额、自然人、未登记、按次,长期合作、固定用工不算零星,不能这么扣。 三、个税与代扣代缴:最容易踩坑的4点 1. 增值税免税≠个税免税 10号文只调增值税起征点,不改变个税义务,这是最大误区。 2. 只要是劳务报酬,就有代扣义务 支付保洁、维修、搬运、临时服务等,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支付方必须代扣代缴个税,和金额无关。 3. 1000元也要扣,计算很简单 劳务报酬≤4000,减800后按20%算。例:付1000元,个税=(1000-800)×20%=40元。 4. 两种情况不用你扣 ① 个人已代开发票并现场完税,发票备注“已征个税”;② 属于工资薪金、经营所得(非劳务)。 四、一图式总结(口播版) • 金额:日/次≤1000元 • 发票:不要,要合规收据 • 增值税:免征 • 企业所得税:可扣除 • 个税:要代扣(劳务报酬),除非已完税 五、最后提醒 别把“免增值税”当成“全免税”;发票松了,个税没松。凭证做规范、个税依法扣,小额支出既省心又合规。#财税知识 #财税合规#个税#财税干货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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