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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四修前瞻:三个即将到来的变化,可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任律师,家人进去37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们到底还要等多久”“为什么律师想见当事人一面这么难?” 这些问题背后,其实都指向同一套规则——也就是刑事诉讼法。现在,这套规则正在酝酿近十年来的最大一次修改。今天,我们不谈复杂的法律条文,只从一位刑辩律师以及刑法老师的角度,和大家聊聊:这次修改的方向,将会怎样改变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处境,以及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变化一:37天黄金救援期可能缩短。行动必须更快目前,对于某些案件,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可以到37天。但多位参与修法研讨的权威教授已经明确指出37天太长了。未来,法律很可能将严格限制甚至取消这类长期拘留。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办案机关必须在更短的时间内搜集证据,也意味着家属和律师的“救援时间”被压缩。家属必须比以往更快地请律师、更快地沟通、更快地采取法律行动——时间,真的就是生命。 第二个变化,强制措施很有可能进行“结构性改革”,逮捕不再等于长期关押我国目前的强制措施体系存在羁押普遍化的问题。有教授提出,应把“强制到案”(如拘传、逮捕)和“强制候审”(如取保、监视居住、审前羁押)分开,中间加入检察听证程序。换句话说,未来即使被“逮捕”,也不一定长期关押,而是经过听证审查后,可能更容易变更为取保或监视居住。这有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避免“一押到底”,这对我们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利好。 第三个变化,更加保护律师会见的权利,这关系到当事人能否更快获得法律帮助。实践中,会见难问题,尤其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情况下,依然存在。未来修法的关键,就是让律师权利回归本质:既能保障侦查进行,又不剥夺当事人与律师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 #刑诉 #黄金37天 #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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