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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变“引狼入室”,法律如何惩治背信盗窃? 小美好心让闺蜜小丽来家里借住。没想到,小丽在帮忙打扫时,发现卧室里存放的黄金首饰,因为自己欠外债,动了歪心思。在借住的一个多月里,她趁小美家没人,分三次偷走了三枚女戒、一枚男戒、一对耳环、一条项链和四个银元,总价值50298元。更可气的是,为了掩人耳目,她居然买了外观相似的假货放回原处,玩了一出“偷梁换柱”。最终,小丽把赃物变卖了4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首先,她属于“多次盗窃”。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都构成盗窃罪。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多次盗窃”就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小丽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三次,完全符合这个条件。这意味着,即使单次盗窃金额不大,但次数多了,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商丘律师陈佳 # #律师 # #法律的力量 # #刑事律师 # #盗窃 陈佳律师执业于河南省商丘市,河南仰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民商事争议、婚姻家事彩礼纠纷、交通事故、破产清算与重整、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DOU+上热门 @抖加🔥上热门🔥dou+🔥热点宝 @抖音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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