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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很多人只知道 “高息揽储” 是坑,但这背后藏着三个最容易被忽视的真相,哪怕是精明人也可能栽跟头。第一个真相:你以为只是 “借钱周转”,可能已经踩了红线。有人觉得,我就是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约定了利息,怎么就成犯罪了?但法律里有明确标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数额超过 20 万,或者涉及 30 人以上,就可能构成这个罪。去年有个做工程的老板,向工地上的工人集资周转,觉得都是熟人不算 “社会公众”,结果因为人数超过 100 人,照样被追究责任。第二个真相:公司 “爆雷” 后,普通员工也可能被追责。不少人在这类公司做行政、财务,觉得自己只是拿工资的,出事了有老板顶着。但实际上,只要参与了宣传推广、资金收取,哪怕是基层员工,只要起到了帮助作用,就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有个案例里,前台小姑娘只是负责给客户递合同,因为参与时间长、介绍了 3 个亲戚投资,最后也被判了缓刑。第三个真相:钱拿不回来是常态,别指望 “退赃就能没事”。很多人被办案机关通知退钱时,觉得只要把赚的利息还了就行。但法律规定,不仅要退违法所得,还可能要退本金中 “未兑付的部分”。更关键的是,即便全额退赃,也只是从轻处罚的情节,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记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坑,从来不止 “高息” 这一个。遇到 “保本理财”“内部集资” 时,多想想这三个真相,别让贪心变成悔恨。要是身边有人正陷在这类漩涡里,赶紧转发给他提个醒。 #沈阳刑事律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刑事犯罪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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