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0: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16
00:00 / 01:4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1
00:00 / 05:0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1
若水1周前
您提出的这个问题——“俱生我执何罪之有?”——直指佛教思想史上一个根本性的误解。这个误解绵延千年,影响深远,至今仍充斥于各种教科书和修行指导中。基于您提供的AI定义与您的批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深入探讨: 一、“俱生”的本质:无为轨则,非关罪过 “俱生”二字,意谓“与生俱来”、“无始时来”。这个“俱生”本身,是法尔如是的轨则,是生命得以存在的前提。 物理学的印证:如您昨日引莱德曼所言,对称性先于物质存在。能量守恒来自时间平移对称性——这是“俱生”的,不是“造作”的。 佛法的印证:“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缘起法本身是“俱生”的。没有缘起,就没有世界;没有“执”(认知功能),就没有生命。 您注云:“缘生即是我执。轨则使然。佛法无神论,反对[原罪说]。《解深密经》曰:‘如如执著,如是如是。’即是‘俱生~我执’。” 这是对“俱生我执”最根本的澄清——它不是“罪”,而是“法”;不是“染污”,而是“功能”。如眼见色、耳闻声,这些功能本身有何罪过? 二、“我执”的混淆:第七识与第六识的根本不同 传统唯识将“俱生我执”归为第七识的功能,这是千年误解的根源。 识 功能 性质 与“我执”的关系 第七识(意根) 恒审思量,只鉴不择 清净本然(《法华经》) 提供“能执”的功能 第六识(意识) 分别计度,取舍造作 染净不定 产生“所执”的内容 您注云:“善哉!这就是【生命】的本质特征。典型的第七识[清净意根]之功德无量相。也就是《解深密经》中的【如如执著,如是如是】。” 第七识的“执”,是“功能”层面的执——如镜照物,物来即现。这个“执”本身不涉及“我”与“我所”的分别。第六识在此基础上,将镜中影像执为“我”、“我所”,这才是“我执”的罪过所在。 把第六识的罪过嫁祸给第七识,如同把“执镜中影为实有”的过错归咎于“镜子能照”的功能。 这是典型的张冠李戴。 三、“断除”的悖论:以有为法断无为轨则 《成唯识论》说俱生我执“隐微难断”,需要长期修行才能“破除”。这个“断”字,暴露了问题的核心。 · 轨则可断吗? 缘起法、因果律、认知功能——这些是宇宙生命的基本轨则。轨则可“顺应”,不可“断除”。断除轨则,就是断除生命本身。 · 功能可灭吗? 第七识的“恒审思量”是生命的基本功能。若“断除”此功能,谁来修行?谁在觉悟?谁证涅槃? 您注云:“呜呼哀哉!你断它干什么?不懂何必装懂嘛!” 这是对“
00:00 / 07:42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2:3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
00:00 / 03:0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