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2: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79
00:00 / 01:1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
加装电梯,别让“单元表决”背离了民法典精神 在深圳这一街道通报里,我们看到了对《民法典》最朴素的坚守:小区加装电梯若要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必须由全体业主共同表决,而非仅由涉事单元业主投票。这看似微小的坚持,却戳中了当下加装电梯领域的普遍痛点。 《民法典》第274条早已明确,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和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第278条进一步规定,改建、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由业主共同决定。这意味着,任何占用公共空间的加装电梯项目,本质上是对全体业主共有权益的处分,理应由全体业主参与决策。 然而现实中,不少地方的操作却走了样:只让涉事单元业主投票表决,便匆匆推进加装工程,完全忽略了其他楼栋业主的知情权与话语权。低楼层业主的采光、通风权益被忽视,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甚至消防通道被挤占,这些都成了“单元表决”模式下的常见代价。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民法典》的核心精神,更埋下了邻里矛盾的种子。 这份通报的可贵之处,在于它重新唤醒了人们对“共有权益”的认知:加装电梯不是某一个单元的私事,而是关乎全体业主利益的公共事务。只有严格遵循《民法典》,让每一位业主都能参与表决,才能在提升居住便利的同时,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避免让“便民工程”变成“扰民工程”。 #加装电梯
00:00 / 01:3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