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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日本食品接触材料必知:日本厚生劳动省法规要点 在全球贸易的大格局下,日本对进口食品接触材料有着严格规范,其法规主要基于《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基本法》,厚生劳动省制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准则》更是关键。若要出口食品接触材料至日本,这些法规条件不容忽视。 - 正面清单制度:2020年4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引入正面清单制度,只有经过安全评估的物质才允许用于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 。在此之前已在日本销售的物质为现有物质,有5年过渡期(至2025.5.31),过渡期内必须列入正面清单;之后销售的为新物质,无缓冲期,生产或进口前必须列入。比如企业若使用在2020.6.1前已在日本市场使用但未在清单的物质,需在官方意见征集期提交申请;若是新物质或新用途,则需在生产/进口前向官方申请,审核通过后纳入清单。 - 法规具体要求:《食品卫生法》第三章明确禁止食品器具、容器和包装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不得因与食品添加剂接触危害健康 。不符合一般规格和特定材料规格的物品,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规范准则》从通用、特定类型、特定用途三方面提出要求,像所有材料需符合重金属(如铅)、合成色素、增塑剂等通用要求;针对高压加热容器等特殊场景有更高要求。 - 检测报告关键:出口产品检测报告要依据厚生劳动省第370号公告。内容涵盖材质分析,确保符合正面清单;迁移测试,根据食品接触类型选模拟液并设定温度时间;金属制品检测重金属溶出量 。检测需由日本认可实验室进行,报告提交给日本厚生劳动省检疫所用于进口申报。 - 其他合规要点:出口前确认材质及添加剂在正面清单内,包装标注材质和使用限制 ,避免误导性宣称。进口申报提供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等文件,通过电子系统申报,日本检疫所可能抽查,不合格产品会被退回或销毁。 出口日本食品接触材料,企业要深入了解这些法规要求,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选择合规实验室检测,按流程申报,才能顺利进入日本市场。#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出口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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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启日本水产品进口绝非轻率之举,更非拿国民健康冒险,而是基于科学监测与严格管控的审慎决策。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海以来,中国始终将食品安全置于首位,2023年8月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后,持续通过独立取样、国际联合监测等手段追踪污染扩散。截至2025年8月,中国在东海监测点检测到的铯-137浓度虽超标,但已通过升级监测网络、扩大检测范围等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此次重启进口的决策,核心依据是两年来的科学数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与中方联合监测未发现异常,日本提交的放射性检测证明符合中国标准,且进口范围严格限定在非污染重点区域。例如,福岛等10个都县的水产品仍被禁止,仅允许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449种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这一“有条件恢复”政策,既体现了对科学证据的尊重,也兼顾了中日贸易关系稳定——日本曾是中国最大水产品进口国,2022年对华出口额达43亿元,全面禁运对其经济冲击显著。 公众的担忧源于对核污染长期风险的合理警惕,但需理性看待:中国海关通过多重检测手段(如氚含量、铯-137专项筛查)构建了“从渔船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任何超标产品均会被拒之门外。此外,日本核污水扩散至中国沿海需240天以上,且经洋流稀释后浓度已大幅降低,与日本近海的高风险区域有本质区别。 中国政府的决策始终以人民健康为底线,既不盲目排斥,也不放松警惕,而是用科学数据与严格监管为食品安全筑牢防线。@抖音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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