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4:2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
00:00 / 02:0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1
《建工司法解释二》即将出台: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管理费 《建工司法解释二》即将出台,实际施工人仍可直接起诉业主,挂靠人不能随便起诉被挂靠人,管理费面临被追索很难合法化,对工程行业影响深远。罗律师提炼三个核心结论: 一、挂靠人不能随便起诉被挂靠人 挂靠人仅凭挂靠关系无法直接索要工程款,只有被挂靠人截留工程款时,才可诉请“返还”。被挂靠人仅承担“收支转付”责任,未收款则无返还义务。 二、管理费难以合法化,不宜单独起诉 已支付的管理费追回难度大,新规后也不建议单独起诉管理费。更优策略是转为工程款纠纷,将扣留部分主张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避免被挂靠人以“管理费”抗辩。 三、实际施工人仍可直接起诉业主 转包、违法分包情形下,实际施工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仍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范围内的工程款。该权利基于突破合同相对性,与《征求意见稿》第7条针对的“折价补偿款”属于不同法律范畴,二者并行不悖。 挂靠人索款可选用三种路径:代位权诉讼、事实合同之诉(需审慎取证)、借用被挂靠人名义起诉(需资金特定化)。被挂靠人企图以事后协议使管理费合法化,因基础关系违法,仍难获法院支持。 #抖来普法2026 #硬核胜诉 #深度理性计划 #工程款 #建工律师
00:00 / 14:5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36
00:00 / 00:3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9
00:00 / 00:1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
00:00 / 00:1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
00:00 / 03:2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695
00:00 / 01:27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