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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从宣传警示语变成了绝大多数人自发遵守的内心约束,但仍有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 ,无视法律,以身试法。近日,翁源县公安局查处了一宗酒驾冲卡案件,目前违法行为人已被拘留。   据了解,5月6日晚,许某驾驶车辆行至龙仙大道中职路段时,遇县城中队民警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现场民警敲窗示意接受检查时,许某不顾他人安全加速冲卡离开。 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中队长 吴永坚 5月6日晚,我们交警大队在龙仙大道中职路段设卡查车时,违法行为人许某驾驶小型客车途经交警大队执勤点时,拒不配合调头(冲卡)逃离现场。   事发后,交警大队根据车辆信息,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许某,并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中队长 吴永坚 当天晚上(5月7日凌晨)1:20分将嫌疑人抓获,我们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他采取了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4mg/100mI,确定为酒后驾驶。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阻碍执行职务,翁源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处以行政拘留6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遇到交警设卡检查应积极主动停车配合,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面临的将是一杯自己酿造的“苦酒”。#酒驾醉驾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新闻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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