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1: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0
00:00 / 02:5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5
00:00 / 06:4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00:00 / 00:54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
00:00 / 07:25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99
00:00 / 03:03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9
00:00 / 01: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
《民法典》学习第12课 第113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这一原则是公民私有财产权的法治基石,也是处理邻里关系、小区公共事务不可逾越的底线。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争议中,部分业主与相关方无视低层业主合法权益,以“多数决”“便民工程”为由强行推进加装,本质上是对民法典平等保护原则的漠视,更是对一、二楼业主财产权的公然侵害。 加装电梯直接破坏了业主购房时的合同约定与房屋原始状态。业主在购买低层住宅时,是以无电梯、原建筑外观、原采光通风条件、原安全标准与市场价值为基础达成交易,购房合同所指向的标的物是特定状态下的房屋。加装电梯擅自改变楼房外立面、占用公共空间、改动建筑结构,突破了合同约定的房屋属性,使原有的交易基础发生根本性变更,严重违背契约精神与诚实信用原则。 加装电梯给一、二楼业主带来直接且不可逆的财产贬损与安全风险。从市场价值来看,低层房屋因加装电梯导致采光、通风、隐私、噪音、通行空间受影响,二手交易价格显著下跌,财产权益遭受实质减损;从安全层面而言,电梯井道施工、结构附着、设备运行会改变建筑受力平衡,增加墙体开裂、消防通道受阻、日常通行隐患等风险,使原房屋的安全保障体系被打破。同时,加装电梯导致原房屋设计、建设、监理、勘察、施工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消失,原有质量保障与安全责任体系不复存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低层业主将首当其冲承担风险。 以“便民”“多数同意”为由强制加装电梯,与民法典平等保护精神背道而驰。民事主体的财产权不分楼层高低、不分人数多寡,均应受到同等尊重与法律保护。多数人的便利不能建立在少数人的财产损失与安全风险之上,更不能以“公共利益”为名侵犯个体合法财产权。加装电梯并非法定强制事项,未取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未对受损业主进行公平合理补偿、未消除安全隐患的强行施工,均构成对民事权利的侵害。 法治社会的核心是权利平等,而非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权利碾压。在加装电梯问题上,必须坚守民法典第113条确立的财产权平等保护底线,尊重购房契约原始约定,保障房屋原有价值与安全状态。我们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侵犯低层业主合法财产权。 #加装电梯
00:00 / 02:4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80
00:00 / 01:5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11
00:00 / 13:48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9
📢 今日普法: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宪法核心) 核心原则:权利与义务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 一、公民基本权利(宪法赋予,神圣不可侵犯) 1. 平等权(基础) -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 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出身、宗教、财产等,一律平等对待 2. 政治权利与自由(当家作主) -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享有 - 六大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合法范围内行使) 3. 人身与人格权利(最基本) -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搜身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侮辱、诽谤、诬告陷害 -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侵入 - 通信自由与秘密受保护:除法定情形,不得私拆、监听 4. 宗教信仰自由 - 信或不信、信哪种宗教,国家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 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秩序、损害健康、妨碍教育 5. 社会经济权利(民生保障) - 劳动权+休息权:国家创造就业、规定工时与休假 - 退休人员生活受保障 - 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可获国家与社会帮助 6. 文化教育权利 - 受教育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 科学研究、文艺创作、文化活动自由 7. 其他重要权利 - 妇女与男子平等,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保护 -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二、公民基本义务(必须履行,法定义务) 1.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首要义务) 2. 遵守宪法法律:保守秘密、爱护公物、遵守劳动纪律、公共秩序、社会公德 3.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危害国家 4.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光荣义务) 5. 依法纳税(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 劳动、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7. 夫妻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子女赡养扶助父母 三、关键提醒 - 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 - 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
00:00 / 01:39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00:00 / 00:1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