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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法律上的免证事实,没证据法院也支持!抓住这些规则,你的官司可能完全不同。 第一,自然规律和科学定理。比如“太阳从东边升起”“水往低处流”,这些是客观真理,全世界都认,法庭上不用争论。这一条,对方想反驳也反驳不了。 第二,众所周知的事实。比如“国庆节全国放假”“某地发生过一次大地震”,这种在一定范围内广为人知的事实,法官也知道,不用你另外证明。不过,如果对方能拿出证据,说明这件事其实并不广为人知,那法院就可能需要重新考虑。 第三,法律直接推定的事实。法律有时候会直接规定:只要某种情况成立,就默认另一种情况也存在。举个例子,你签收快递后,没有及时当面验货并提出异议,法律上就可能推定你认可商品没问题。当然,如果你能证明是商家故意隐瞒瑕疵,或者你客观上没办法当场验货,是可以推翻这个推定的。 第四,根据经验法则能推定的事实。也就是根据生活常理、大众普遍认知,能从已知事实合理推断出另一个事实。比如,你手里拿着对方亲笔签名并按了手印的借条,在对方说不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法院通常就会推定借款关系真实存在。又比如,早上起来看到地面全湿了、树叶上都是水珠,结合天气,可以合理推断昨晚下过雨。但要注意,这种推断必须符合一般人的认知逻辑,不能自己乱猜。 第五,已为生效裁判或仲裁确认的事实。如果某个事实,已经被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认定过了,那么在之后相关的其他诉讼里,你不用再为这个事实重新举证。除非你能拿出足够有力的相反证据,去推翻原来的判决或裁决。 第六,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事实。经过正规公证程序出具的公证书,比如公证过的合同、遗嘱、网页截图等,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它的真实性。除非你能证明公证过程本身不合法、或者内容有问题#青羊区律师 #律师教你打官司 #成都律师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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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下,开庭的时候,法官突然看向你:这个问题,需要你解释一下。你搞咋办?本期视频告诉你遇到这种情况应对的万能公式。 第一,开头记住三句话:没听清,一定请法官再说一遍,别猜着答。问什么答什么,别自己发挥,讲多了容易错。只说你知道的事实,别替对方猜心思。 第二,还有三个千万别做的事情。千万别跟法官争对错,可以解释,别顶嘴。千万别攻击对方人品,法官不听这个。千万别随口说“不知道”,换成“需要核实”或“对方应当举证”。 第三,你的正确做法要分三步走。第一步,确认问题。抬头,稍停,反问一句:审判长,您是想问某某这个问题吗?问清楚后给自己五秒时间,想清楚再开口。第二步,结论说在前。直接给出是或不是,干脆一点。我方认可或我方不认可,立场先摆明。第三步,理由跟在后。但理由要短,最好一句到位。 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当遇到不好答的问题,这么接:如果对方突然拿个新证据,你没时间细看。就说:审判长,这份证据我方需要庭后核实,申请庭后提交书面意见。不急着当场否定,把时间争取过来。如果问题明显对你不利。就说:该事实由对方主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对方提供证据证明。把举证责任推回去,而不是硬扛。如果法官问题很长,里头好几层意思。就分点答:法庭的问题包含几个方面,我逐一说明。第一……第二……显得有条理,书记员也好记。总之稳住心态,把事实讲明白,把证据扣扎实,这就是最好的回答#青羊区律师 #律师教你打官司 #成都律师 #懂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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