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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微电网日报 2026-03-28 独立储能迎来“容量底薪”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最新消息,《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正式印发。 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确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为其未来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收益规则,填补了全国性新型储能容量电价的制度空白。 一、核心规则:从“计件”到“底薪”的转变 此次政策最核心的突破在于确立了储能的“容量价值”。容量电价机制类似于给储能电站发一份“底薪”,补偿的是其“随时待命、顶峰保供”的能力价值,而非实际发了多少电。具体计算规则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储能的顶峰能力(满功率连续放电时长)按比例折算,最高不超过煤电标准。 二、适用对象:清单制管理的独立储能 并非所有储能都能领“底薪”。政策限定于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并实行清单制管理。这意味着新能源电站配建的附属储能(配储)不在此列,只有具备独立市场主体身份的储能电站才能享受此红利。 三、行业影响:激活万亿投资活力 该机制通过稳定的收益预期激活了行业投资活力。此前储能项目盈利高度依赖市场波动,收益不确定性大。容量电价的确立,相当于为储能项目提供了“收益安全垫”,构建了“容量电价+电量收益+辅助服务”的三元盈利结构,显著提升了项目经济性。预计这将极大刺激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的投资热情,成为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的关键政策支撑。 四、对光储柴微电网的启示 对于光储柴微电网而言,虽然直接受益主体是“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但这一政策风向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储能的价值正在被制度性认可。随着储能收益机制的完善,光储柴微电网在偏远工地、矿区等场景的应用,也将因储能成本的加速回收而更具经济可行性。#储能 #电力 #微电网 #光储柴一体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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