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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汐2天前
读书札记《戚容?义形于色!》 这是一则记载了曹魏代汉之际,陈寔之孙、陈纪之子的陈群在禅让典礼上的异样表情之事。 公元220年,曹丕逼汉献帝禅让,正式代汉建魏。这是汉魏鼎革的关键时刻,绝大多数士人选择“顺应天命”,争先恐后地拥戴新朝。陈群的“戚容”在此背景之下,便显得格外刺眼,也格外珍贵。这不仅是“方正”人格在历史转折关头的又一次显现,同时也是一场“不和谐音”的方正,在举朝称贺的狂欢中,有人敢不笑。 作为胜利者的曹丕,其质问明显带有几分不解的同时也带有几分不悦。在他眼中,自己是“应天受命”,而陈群的“不乐”似乎不合时宜,但他也没有对陈群直接治罪。若遇到更暴戾的君主可能招来杀身之祸。但曹丕反而给了陈群一个解释的机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不仅体现了曹丕的度量,同时也说明在魏晋之际,“容异”仍是士族政治中的一种默契。 在曹丕的追问之下,陈群的回答也极为高明。先承认自己“臣与华歆,服膺先朝”这份“服膺”是事实,再对新朝表示欣喜。“今虽欣圣化”,这既是对曹丕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最后再解释“戚容”的根源,义形于色。我不是不认可新朝,而是旧朝的感情是“义”之所至,自然的流露在脸上。这段回答,既没有否定禅让的正当性,这是政治正确;又没有背叛自己对旧朝的情感,这是个人操守。最终让他在夹缝中守住了自己的“方”。 “义”从来不是简单的忠诚,而是一种道义上的责任感和情感上的认同。 “形于色”更是强调这种情感是自然的和无法伪装的,而是内心情感的外溢。陈群用“义形于色”这四个字,可谓是为自己的“戚容”找到了一个既体面又真诚的注脚。 宗世林的“方正”是“不交”,是拒绝与曹操交往。陈群的“方正”是“不笑”,是在举朝称贺时敢有戚容。前者是距离上的切割,后者是情感上的不随波逐流。他们在权势面前,守住自己内心的标尺。 陈群特意提到“臣与华歆”,但华歆本人在这次禅让中扮演的角色其实并不光彩。史载他主持禅让仪式,甚至被讥为“华歆之罪,上通于天”。陈群拉华歆作陪,或许只是一种策略。用华歆这个“更亲近新朝”的人来衬托自己的“戚容”并非极端,而是一种“前朝旧臣”的普遍情感。 在举朝称贺的禅让典礼上,陈群以“戚容”和“义形于色”的回答为历史上的“方正”写下了另一种注脚: 不是所有的坚守都需要激烈的对抗,有时,一个不合时宜的表情、一句不卑不亢的解释,就足以守住内心那根不可逾越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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