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刘某魁、孙某梅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 欢迎收看“林准律师深度拆解最高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系列第2期!本期为您带来极其罕见且硬核的第1507号指导案例——“刘某魁、孙某梅等人非法买卖枪支案”。 买了几十支真人战场游戏用的塑料彩弹枪,竟然要面临十年以上的重刑?在很多人的认知里,枪支犯罪往往伴随着火药和硝烟,但在最高法院的第一千五百零七号指导案例中,塑料材质的“玩具枪”却差点把人送进深渊。二零一四年,孙某梅为了经营野外真人快打游戏,花费三点二万元从网络卖家刘某魁处购买了二十四支彩弹枪配件和五千多发彩弹。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这些彩弹枪,经鉴定其中三支被认定为真枪。加上刘某魁卖给另一俱乐部的装备中也有十五支被认定为压缩气体动力枪支,他非法买卖的枪支总数超过了十支。 按照当年的司法解释,非法买卖气枪达到十支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起刑点高达十年有期徒刑。一个卖游戏道具的,难道真要把牢底坐穿吗?这要从二零零八年说起,当时非制式枪支的鉴定标准大幅降至一点八焦耳每平方厘米,导致大量杀伤力极低的彩弹枪被卷入刑事重罪。为了纠正这种“重刑轻罪”的不合理现象,最高法与最高检在二零一八年出台了重要批复,彻底改变了定罪逻辑。标准从过去的“唯数量论”变成了“数量加情节”的双重标准,要求法官必须综合考量枪支的长相、材质、发射物、购买用途、致伤力以及主观动机等多个维度。 在这个全新的规则下,法院认定刘某魁卖的枪虽多,但纯属塑料材质,核心用途是玩游戏,杀伤力很小,因此不属于“情节严重”,直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幅度内量刑,判处三年六个月。最高法院还明确指出,这种在三至十年区间的判决属于正常的法定刑内量刑,根本无需逐级报请核准,让被告人能更早获得公正判决。而作为买家的孙某梅,也成功论证了极小的社会危害性,最终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这个案例给所有普通老百姓敲响了警钟:一点八焦耳每平方厘米大约就是近距离射击能打入人体皮肤的临界点,稍微强力一点的玩具枪都可能超标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枪”。大家一定要远离任何形式的“仿真枪”,切勿为了所谓的“爱好”或“生意”去触碰红线,搭上自己无法承受的自由代价。 #法律 #案例分析 #刑法 #刑事律师 #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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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玩具枪可能要坐牢 昨天下午,辽宁某药企高管王先生告诉记者,因收藏有5支BB枪,近日,一审法院判他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免予刑事处罚。他对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 案情是这样的: 王先生刚到丹东工作时,家人、朋友都不在身边,除了工作,平时很无聊。大约在2018年,他发现网上有出售水弹枪、BB枪的商家,就先后购买了5支。每支价格从数百元到1000多元不等。 “玩具枪买回来后,一直在办公室放着,从来没往外带过,没事的时候会在办公室把玩几下。”王先生说,他一直以为自己买的是玩具枪,不会有什么事。没想到2022年11月的一天,有民警给他打电话,说他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他将民警带到自己办公室后,民警查获了他之前购买的5支玩具枪。 后来王先生才知道,是吉林警方抓获了网上卖家,卖家供出了王先生,警方才找到王先生。王先生说,在公安机关,他实话实说,案件随后移送到检察机关。此后,某检指控他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某院提起公诉。在公诉书里,检方建议某院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如果他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一审法院认定非法持有枪支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通过这个案例提醒大家:“玩”也要谨慎,不然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婚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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