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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宇辉直播间“与辉同行”带货“优思益”保健品翻车大家都知道了吗 “与辉同行”直播间力推的“澳洲优思益”保健品,被央视曝光为假洋牌 无保健食品“蓝帽子”认证,却宣传功效。 -暴利惊人:成本几十元,售价几百元,溢价超10倍。 保健品,化妆品,酒水这些产品利润都十分惊人 我说他 90% 的利润可能都保守了 现在很多大 V专门卖这些利润超高的产品 利用他们的影响力 依靠超级高的利润 把这些原本普通老百姓接触不到的产品 卖给他们 像很多前央视主持人,还有以前卖书网站的李老板,我看他是专卖白酒 你们逮住产品里面一个可有可无的成分 大肆宣扬的功效 这个成分可能只占到产品的 1‰ 但是想让这个成分在身体发挥作用 可能要吃几斤几十斤 这些你们向老百姓坦白了吗 还有这些买家 我也得说说你们 时至今日 如果你们还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 悲哀呀 中国作为世界工厂 今时今日有哪个国家比中国的制造能力强 以前由于国内产品内卷,普遍低质低价 你即便做出了优质的产品 也会被价格卷死,少有品牌能够突围 高端产品被外国人钻了空子 斗转星移如今中国的市场早已不是洋品牌的天下 中国不但造出了比外国更好的产品 我们还赚了钱 到外国不断收购他们的品牌 支持国货 从我做起#董宇辉 #保健品 #带货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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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南谣5天前
直播间运营主体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视情节) 三重法律责任 #假洋牌 #消费者保护法 如果“与辉同行”直播带货的“优思益”最终被认定为虚构海外产地、伪造品牌背景的假洋牌,且存在虚假宣传,直播间及相关主体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视情节) 三重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对消费者) - 退一赔三(欺诈赔偿)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若直播间未明确标注非销售者身份、以“进口好物”等引导下单,会被认定为销售者,直接承担“退一赔三”。 - 连带赔偿责任(针对保健品) 优思益属健康营养品/保健食品(关系生命健康)。 依据《广告法》第56条: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 即:不管主播是否“明知”造假,只要宣传虚假、造成损害,就与品牌方、厂家连带赔偿。 二、行政责任(对监管部门) - 虚假宣传处罚(广告法) -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1—2倍罚款 - 列入诚信记录、失信惩戒、公开曝光 - 违反直播电商监管规定 未履行资质审核、产地核验、品控把关义务: - 罚款 - 暂停/封禁直播权限 - 平台连带处罚 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才触发) 若明知是假洋牌/假货仍带货、金额巨大,可能触犯: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 -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虚假广告罪(刑法第222条) 情节严重: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四、“与辉同行”能否以“不知情”免责? 不能完全免责: 1. 法律推定主播有审核义务:头部直播间对品牌资质、产地、生产信息负有严格审查义务。 2. “不知情”≠无过错:未尽审核义务=过错,仍要承担民事连带、行政罚款。 3. 仅在刑事上:确实不知情、无证据证明明知,一般不追究刑责,但民事/行政责任免不了。 五、消费者维权路径 1. 向直播间主张:退一赔三(不必等品牌方) 2. 向平台投诉:要求先行赔付 3. 向市监局举报:查处虚假宣传 4. 集体诉讼:金额大、人数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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