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快递单号能值多少钱?当快递员成为信息“捕手”,神秘“解码人”隐于幕后, 数万条公民隐私被精准窃取贩卖。 案情介绍: 小李系某物流公司快递员。2024年6月至8月期间,小李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同事的系统账号,非法查询大量含运单号、收寄方姓名等内容的快递单号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发送给小强。小强利用网络联系身份不明的“解码人”(尚未归案),由“解码人”通过特定技术手段将运单号“还原”为包含完整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收件地址等在内的个人敏感信息,再由小强对外出售牟利。 小强和小李二人形成固定的合作模式,共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三万余条,违法所得三万元。 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删除信息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强、小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小李非法获取快递单号的行为,是本案犯罪链条的起始环节和重要基础,小强让他人解码并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直接实现了非法获利并造成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危害后果,二被告人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二被告人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案发后,二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的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删除涉案信息、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佐证,应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一万元,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一万元;被告人小李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二万元,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二万元。两被告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咨询 #律师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真实案件#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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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或你的家人突然收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慌乱、无助,甚至是盲目等待。很多人会心存侥幸:“既然案子刚发生,是不是先看看情况再说?”“等到了法院审判阶段,我再请律师做辩护是不是更有力?”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必须坦诚地告诉你:这种“等等看”的想法,可能是你在这场法律危机中最大的决策失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其中有一组数据应当引起每一位涉案人员及家属的高度重视: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953825人,其中依法不批准逮捕325562人,不批捕率为34.1% 。这意味着,在每100个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中,约有34个人在报捕阶段被检察机关“拦截”下来,没有进入后续更长的羁押程序。 这34.1%的背后,揭示了一个刑事辩护的黄金法则:刑事辩护的重心应该也必须前移,审查批捕前的“捕前辩护”,是“黄金救援期”。34.1%的不批捕率,说明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对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极为审慎。他们不仅要审查“构不构罪”,还要审查“有没有必要抓”。 更重要的是另一组数据:一旦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捕后作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的比率极低,甚至不足0.3%。简而言之,批捕与否,往往是案件走向的“分水岭”。如果能在报捕前让检察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你就有30%以上的概率重获自由 ...... 《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的34.1%不批捕率,不仅是一个统计数据,更是检察机关释放的一种积极信号: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但“不被冤枉”的前提,是你的声音必须在关键时刻被听见。 刑事案件的辩护,不是从法庭开始,而是从被拘留的那一刻就开始了。请务必珍惜批捕前的这段“黄金救援期”。不要等到尘埃落定,才想起律师的作用。 法律有尺度,法律服务有温度,关注我,了解更多刑事案件干货知识。#枣庄刑事律师 #枣庄律师 #刑事律师 #不批捕 #不批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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