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 / 03:5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00:00 / 00:31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577
00:00 / 00:36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3
预付式消费监管法律依据丨市场监督。一、法律适用优先级原则 - 上位法优先于规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关于预付式消费处罚的规定应优先适用。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因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且正酝酿修改,不再单独作为处罚依据。 - 地方法规、规章对预付卡监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行政机关需严格遵照执行。 二、核心法律依据要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履约义务、退款责任,以及相关处罚的基本原则。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要求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明确预付款退还规则、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设定专门罚则,明确“有关行政部门”为处罚主体,将卷款跑路的经营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商务部门对单用途预付卡的备案管理、金额限额、有效期等核心监管职责,同时规定了对应的处罚标准。 - 多部门联合文件:明确商务、文旅、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预付卡发行与服务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关联违法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负责打击相关刑事犯罪。 三、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 行业主管部门:包括商务、教育、体育、文旅等部门,承担本领域预付式消费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 市场监管部门:核心职责为查处预付卡相关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不负责预付卡发行和服务环节的核心监管工作。 - 其他相关部门: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预付式消费领域的金融欺诈等犯罪行为;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四、关键监管要求 - 合同签订:经营者需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内容、退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 - 卡项管理:单用途预付卡实行金额限额(记名卡不超过5000元,不记名卡不超过1000元)和有效期规定(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少于3年)。 - 经营者义务:需依法履行备案、消费者身份登记、信息保密等义务,主动提供退卡服务;若终止兑付预付卡,需提前进行公示。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作者:高小超法律事务(本文为相关内容总结)
00:00 / 00: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4
质量问题举报如何应对?丨市场监督。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求执法部门对此进行质量检查然后予以处罚的情形,如何应对? 有些执法人员会要求经营者找上游生产企业要出厂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这里涉及到几个问题:一个是厂家的自检文件是否有效?二是有cma资质的检测文件就是否能证明合格? 其实上述文件不管是厂家自检还是第三方检测,其只能对送检的产品表明合格,这与消费者投诉的产品并不是同一个。因此要求经营者花费精力去整理上述材料,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对于经营者而言,只要其履行的进货查验义务,就不需要其再提交别的材料了。主要看消费者这边如何应对。 一种处理方式是,协商消费者跟经营者一起委托检测机构,对涉案的产品进行检测,这属于投诉中的协商部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第二种处理方式就是,要求消费者自费自行进行检测,如果检测报告证明有问题,执法人员再进行现场检查,进行搜证。 第三种处理方式是结合消费者的损失去评定,如果消费者已经提供证据证明造成人身损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执法人员应该立案调查。如果消费者没有任何损失,只是在投诉举报中表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要综合评定。比如有些质量问题是可以直观判断的,例如儿童服装的帽绳问题,对此可以直接立案调查。 但是有的问题无法直观判断,且暂未产生实际损失,则可建议消费者自行检测或者跟经营者协商一致共同委托检测。后续执法部门在日常检测活动中,会综合该投诉举报,进行相应的常规检查。
00:00 / 00: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6
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应对:高效解决争议。高效解决争议:鉴于以牟取惩罚性赔偿为特征的投诉举报行为居高不下,给基层处理带来压力,需从三方面提升效率: 1. 快速识别管辖:先从消费者、经营者、争议内容三方面判断是否属于消费关系(如消费者购买乐器用于办辅导班,因质量问题投诉,不满足生活消费定义,不属于消费争议;通常二手商品交易纠纷,出卖方非经营者,也不属于消费纠纷);再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消费争议核心问题,判别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 2. 快速分类处置:根据投诉举报类型采用不同处理策略: - 单纯消费纠纷:多为合同纠纷,不涉及侵权责任,诉求多为退货、修理等,组织调解即可。 - 涉及侵权行为的投诉:争议行为伴随违法行为,需依职权调查处理。 - 以牟利为主的投诉举报:发案率最高,索赔人诉求未满足时,可能引发申请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执法监督等纠缠行为,需针对性处理。 3. 正确认识调解程序: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调解程序规定的期限均为最长期限,无最短期限限制,处理时可在规定时限内合并相关程序(如向被投诉人核实交易或争议情况时,一并征求其是否同意接受调解;不同意调解的,可在告知是否受理时一并告知终止调解决定;同意调解的,可一并告知调解时间、方式、地点等),不机械理解程序规定。 来源:王延武《手把手教你处理投诉举报》
00:00 / 00:00
连播
清屏
智能
倍速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