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135:小俊熙风险行医权争议医疗纠纷案开庭 #北京最好的医疗纠纷律师第一名 #律师手记 135:小俊熙风险行医权争议医疗纠纷案开庭 #民法典五周年之熙熙风险行医权争议 #医疗事故律师 #北京口碑最好的医疗纠纷律师推荐 对法院依职权委托的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结论为医方主责,双方当事人均不认可,被告主张应重新鉴定,原告主张应补充鉴定。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今天下午在北京某法院代理郭俊熙的父母参加质证和庭审。 因就被告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给一岁四月龄女婴郭俊熙微创机器人切除左肝表面占位时,未经患方知情同意,直接切除肝尾叶致极高风险发生,女婴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是否违反诊疗管护规范,鉴定机构未给出鉴定意见,反而只就法院“依职权”追加的过错参与度鉴定事项给出了医方主责的鉴定意见。医患双方对此鉴定均不认可。 被告申请了鉴定人出庭,当庭询问了一些问题,鉴定人给予了回答。而对于原告询问的问题,鉴定人表示将在庭后给予书面答复。 患方认为鉴定机构抛开《手术记录》《死亡讨论记录》等病历清晰记载的医生发现“肿瘤”长到了肝尾叶,与其他脏器血管致密粘连,若切除极易造成血管破裂大出血死亡,而直接(不经患方知情同意)切肝尾叶致大出血死亡的事实,反而按照肇事医生辩解的先造成腔静脉破裂大出血,后为了止血而切除肝尾叶的虚构事实来评判其担主责,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鉴定。 鉴定机构未鉴定患方申请(经法院委托)的医方违反了哪些诊疗管护规范的事项,应予补充鉴定或者退还患方交的鉴定费。 法庭在质证后,进行了开庭,走完了审理程序。患方当庭指出术后的病理报告证实小俊熙的肝部占位属于良性,整体手术缺乏指征。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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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清说111:民法典五周年之熙熙风险行医权争议 #医疗纠纷律师 #医案清说 111:#民法典五周年之熙熙风险行医权争议 #小俊熙风险行医权争议案 #小洛熙妈妈 医疗纠纷公开维权法治意义巨大。如果小俊熙的“微创变大切致巨创”死亡案件能够及时公开,就可以避免小洛熙们同类后续惨案的发生。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之际,小俊熙、小洛熙案件可以一同见证《民法典》这部为人民服务法治标尺的价值和光辉。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民法典五周年:医疗纠纷公开是生命的法治屏障。 小俊熙的微创手术变巨创离世,小洛熙的同类惨案接踵而至——两起悲剧刺痛人心,更揭示一个关键命题:医疗纠纷公开维权,是守护生命的法治防线。 民法典实施五周年,早已为医患关系划定标尺。其明确的医疗损害责任条款,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顶级保护的世界首创,诚信服务的医法法魂,不仅赋予患者维权底气,更要求医疗过错、医疗违法违约公开透明。 数据显示,医疗纠纷中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核心症结在于个案信息不共享,教训未能转化为行业警示。若小俊熙案的诊疗过错、责任认定及时公开,或许就能让更多医疗机构警醒整改,避免小洛熙们重蹈覆辙。 公开不是追责的终点,而是预防的起点。北京法院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机制,53件案例推动医疗机构完善制度,印证了公开的法治价值。小俊熙与小洛熙案的意义,正在于以悲剧为镜,照见民法典“为人民服务”法治标尺的光辉——她让患者维权有章可循,让医疗行业在阳光下规范前行。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公开是实施的重要保障。两起案件的维权之路,正是法典精神落地的生动实践。愿每一起医疗纠纷都能依法公开,让教训不再重演,让法治光芒照亮每一张诊疗单,这便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也是民法典五周年最深刻的注脚。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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