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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不一,天津幼师让学生轮番扇同学耳光事件 面对霸凌,见过老师和稀泥的,第一次见老师带头反抗的! 根据报道:幼儿张某某拍打班内一名听力障碍幼儿,教师刘某某出于“教育目的” 各位看官,你听到的,看到的,没错,就是字面的意思“教育目的” 让班内其他幼儿先后对小朋友张某某进行推搡、拍打。 天哪,老师诱导学生集体霸凌一个幼儿园小朋友? 还出于“教育目的”,这也离大谱了吧? 到底为啥啊? 总得有原因吧! 看了相关的报道,别说,还真找到了 根据涉事幼儿园工作人员描述 这位被集体轮流扇脸的小朋友压根就不是「等闲之辈」--一个妥妥的幼儿园施暴者! 面对校园霸凌,见过出了事老师和稀泥、推脱责任的,还真是第一次见有老师敢带着孩子们一起反抗的! 事情的原因是:这个小孩多次殴打幼儿园的两名特殊儿童,一个不会说话,一个佩戴人工耳蜗 老师和这个孩子的家长多次沟通,并且这个孩子的家长已经在幼儿园视频监控里看到了他家孩子打人家孩子近40秒钟,并把佩戴人工耳蜗孩子的耳朵给打坏了,耳蜗都坏了! 但是,多次沟通无效以后,才出此下策! 画重点:多次沟通,且,无效! 大白话就是,家长不管,孩子照样欺负别人! 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们对此是什么看法? #荣朗 #荣朗出国 #荣朗看世界 #荣朗#荣朗出国#荣朗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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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多次遗弃幼子,遗弃罪并未“沉睡” 虎毒尚且不食子, 可江苏南京的刘某某枉为人父,禽兽不如。他与妻子离婚后,将年幼的孩子作为报复前妻的“筹码”,多次故意将幼子遗弃在地铁站! 今天(5月15日),最高法发布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江苏南京的刘某某与妻子协议离婚,经法院调解,约定刘小某由刘某某抚养。然而,“抢”到了抚养权后,刘某某并未尽到抚养义务。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某多次以到外地出差、与前妻发生矛盾等为借口,故意将未成年的刘小某弃置在幼儿园、学校、地铁站等公共场所。经民警、老师等多次训诫、规劝未果,导致刘小某无人照顾,流落在派出所吃住累计30多天,最长的一次达10天。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某涉嫌遗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二审,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目前,刘小某与母亲共同生活,身心逐步恢复正常。 刘某某的动机可谓畸形变态,其行为突破了法律与伦理底线,被公众唾弃,是典型的“高学历低伦理”。 本案被最高法列为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明确 “遗弃绝非家事”,突破了传统 “家务事” 的认知局限。这一判决不仅对刘某某个人追责,更通过激活《刑法》条款,为全国 8.3 万名单亲困境儿童提供了司法保护样本,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刚性保障。 本案也暴露出我国现阶段监护权监管空白:尽管法院调解书明确抚养义务,但缺乏动态监督机制,导致刘某某在两年间持续失职,公权力介入滞后。这种监管漏洞使得未成年人权益在家庭纠纷中处于 “真空地带”,亟待通过建立监护信用体系、强化司法跟踪等措施填补。 本案以“刑事严惩 + 权益修复”的司法实践,为破解家庭监护失职难题提供了范本。从法律层面看,刘某某的获刑标志着 “遗弃罪” 从 “沉睡条款” 走向 “积极适用”;从社会层面看,其暴露的监护监管漏洞与情感工具化倾向,警示我们需通过制度创新与文化重塑,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立体防线。 唯有将法律的刚性约束与社会的柔性关怀相结合,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军哥说新闻 #男子为报复前妻多次遗弃幼子 #遗弃绝非家事 @抖音创作小助手 @抖音小助手 @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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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要求分割财产? 婚内要求分割财产? 基本案情: 刘某某与李某某为夫妻关系,因矛盾分居,刘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李某某擅自将其银行账户内夫妻共同财产提出。遂刘某某提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之诉。 裁判结果: 某法院一审认为:李某某未经刘某某同意,李某某将其银行账户内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存在独占或转移的可能性。李某某转移的财产是家庭的重大财产,已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生活保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婚内财产分割的前提,对刘某某提出的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点评: 本案中,涉案的款项系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虽然诉讼双方已分居,但并未解除婚姻关系。李某某在不同意离婚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提取,又未对该行为作出合理性解释,已符合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故依法予以分割。双方诉争的其他财产不具有分割的必要性,未予分割,以确保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功能的实现及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失维权良机,如需帮助可搜索关注“张继成律师普法”,私信必复。普及法律常识,帮您维护权益,点赞、关注、收藏、分享、转发,即可免费咨询,让亲友都得到法律保护。 #张继成律师普法 #律师免费咨询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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