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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法律问题 大家好,我是张威禹律师,今天想要跟大家一起聊一聊关于“同居”方面的法律问题。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情侣希望通过“试婚”来确定双方之间是否适合走向婚姻这条路,所以他们一般就会选择同居。 同居以后,有的情侣最终走到了一起,而有的人因为性格、三观、生活方式等原因没有走到一起,那随之而来的又会产生很多因为同居而产生的法律问题,特别是一些财产问题。因为在同居期间,一起生活期间,情侣们有时候会一起买车、买家电、买家具、甚至购买房产,那在彼此分开后,这些动产或者不动产往往就会成为双方特别想切割清楚的财产,彷佛是要和过去的一切作个彻底了断。那么这些财产具体又是如何切割呢? 同居关系期间产生的财产进行分割时实际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点相像,首先是双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一般是个人归个人,而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进行分割时,首先是考虑双方是否有进行过约定,有约定则按照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某院一般会对财产进行分类,比如说财产的类型为工资、奖金、继承或是别人赠与所得,那么也是按照个人归个人的原则去分配,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所得,那么就会参考双方的出资比例作为依据,再结合同居期间双方作出的贡献大小、男女双方为同居生活各自花费及有无生育子女进行分割。当然啦,这些分配原则的前提是男女双方也都是无配偶的。所以就目前社会而言,婚前同居本身倒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在同居的时候还是尽量把各自的财产进行详细划分与区别,毕竟同居不代表结婚。#法律咨询 #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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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高频踩坑,别再傻傻“裸奔”同居了 作为常年处理同居纠纷的律师,每天都能接到宝子们的哭诉: “同居3年一起买房,分手他说房子跟我没关系” “他借的20万,凭什么要我一起还?” “没领证生了孩子,我能要抚养权吗?” “给了18万彩礼,没结婚能要回来吗?” 同居不是“试婚”,更不是免费搭伙!没有结婚证的保护,每一步都可能踩坑,今天一次性把高频痛点、避坑干货说透,建议收藏转发给同居的TA✅ 🔥 同居纠纷TOP5高频踩坑(每一个都致命!) ❌ 踩坑1:“办了婚宴就是夫妻,财产一人一半” 这是最常见的误区!法律只认结婚证,不认婚宴、不认同居年限、不认“事实婚姻”(1994年之后就不承认了)✨ 同居财产默认“谁的就是谁的”,和婚姻“婚后财产共有”完全不同!比如他婚前买的房,哪怕你们同居10年、一起还贷,只要没加你名字、没约定,房子还是他的个人财产。 见过太多女生,一起还贷5年没留任何凭证,分手时想要补偿,法院都没法支持——没证据,再有理也白搭😭 ❌ 踩坑2:彩礼给了,没结婚就能全要回? 不一定!彩礼返还看3个核心:是否领证、是否共同生活、是否造成给付方困难〔3〕 ✅ 能要回(部分/全部):没领证、没共同生活;或者领证了但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过高造成男方家庭负担; ❌ 要不回:没领证但共同生活多年、还生了孩子;或者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消费。 提醒:给彩礼一定要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注明“彩礼”,避免口头约定! ❌ 踩坑3:同居生子,孩子没人管?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别想着分手就甩锅! 💡 律师必给的3个避坑建议(低成本,高保障) 1. 提前签《同居财产协议》(重点!):列明各自婚前财产、共同财产的归属、债务承担方式,避免后期扯皮〔1〕; 2. 保留所有证据:转账记录(注明用途)、聊天记录、共同消费凭证、房产证、出资证明,哪怕是小额转账也别删; 3. 大额投入要谨慎:一起买房、买车、投资,一定要书面约定出资比例和归属,别不好意思开口——比起情面,后期不人财两空更重要。 ⚠️ 最后提醒 同居是个人选择,但别拿自己的权益赌“感情”。很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可真到分手时,没凭证、没约定,伤的不仅是感情,还有钱和时间。 #同居纠纷 #同居财产分割 #同居债务 #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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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案例延伸|执念太深,差点毁掉一段婚姻​ 家人们,大家好!今天再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这个案例很有代表性,很多家人可能都有类似的经历——因为执念太深,差点毁掉自己的婚姻,希望大家能从中吸取教训,及时放下执念,珍惜身边的人。有个学员,结婚8年,和老公的感情一直很好,但她有一个执念:特别在意老公的过去,总揪着老公婚前的一段感情不放,不管老公怎么解释、怎么道歉、怎么付出,她都无法释怀。她每天都会追问老公过去的事情,翻老公的手机,查老公的行踪,只要老公和异性多说一句话,她就会胡思乱想,怀疑老公不爱自己,怀疑老公还想着过去的人。她把自己困在“老公的过去”这个执念里,每天都在焦虑、怀疑、争吵中度过,老公慢慢感到疲惫,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淡,甚至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后来,她找到我,我帮她梳理了执念的根源,教她用“转念一想”的方法,慢慢放下过去。她开始试着接纳老公的过去,不再追问、不再怀疑,学会关注主页当下的生活,学会珍惜和老公在一起的时光。慢慢的,两人的感情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婚姻也保住了。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的执念,不仅会伤害自己,还会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放下执念,不是放过别人,而是放过自己,也是珍惜身边的人。如果你也因为执念,影响了自己的感情、婚姻,关注主页,一起成长;播客里有更多感情案例拆解,线下培训可一对一帮你化解感情中的执念,守护幸福! #基础静心 #认知成长 #情感疏导 #根源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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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居与非婚生子女合法化,为什么这么多人奔赴婚姻,当然还有很多人及时止损,也有更多人处也处不好,离也离不掉,相互折磨。 男同志结婚是为了“承诺的厚度”,女同志结婚是为了“生活的稳度”。 婚姻从“生存的必需品”变成了“追求高质量亲密关系的奢侈品”,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以前结婚是为了搭伙过日子、扛风险。现在女性经济独立,社会保障完善,婚姻从“生存刚需”变成了“情感奢侈品”。 现在的年轻人(特别是90后)更自我,对婚姻质量要求高,容忍度低。 三观不合(40%)、经济纠纷(25%)、家庭干预(15%)。 很多人是“先结婚后了解”,一旦发现货不对板,立刻止损。这种“试错成本”的降低,导致了离婚数量的表面繁荣。 在中国,房产是家庭最大的资产。在高房价城市(如北上广深),离婚往往意味着要卖房分钱,或者一方拿房给另一方巨额补偿。 现实困境:拿房的人拿不出钱,拿钱的人拿不到房。这就导致了“离婚不离家”的畸形现象……为了孩子、为了房子、为了面子,两个人离了婚还住在一个屋檐下,继续互相折磨。 法律门槛: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没有家暴、重婚等实锤证据,第一次起诉通常不判离。 一审不判离,要等6个月再起诉,二审又要几个月。这一拖就是一两年,足以让人心力交瘁。 漫长的离婚官司已经成为了一场思想教育课,当完结那一刻,你仿佛长大了很多很多,有人悲哀,有人狂喜。毕竟无论谁输谁赢,双方都是输家。 所以,婚姻依然是一张昂贵的“契约”。虽然我们可以选择不签这张契约(同居),但一旦签了,想要撕毁它,依然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如果有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选择婚姻。 你呢? 风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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