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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N、N+1到底怎么区分?怎么算?一个视频全部一次讲清楚! 视频较长,点赞收藏一下吧 一、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大家常说的“N”,适用于以下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 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注意:如果是公司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签,但你自己不愿意续签,则没有补偿); ②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双方协商一致;③员工被迫解除(例如公司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等,员工提出解除);④公司经济性裁员;⑤公司破产、被吊销执照、关闭、解散等;⑥其他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 N怎么算?工作满1年 → 赔1个月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 → 赔半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1年 → 按1年算,赔1个月工资。 举例:工作1年7个月 → 1年赔1个月,7个月按1年赔1个月 → 共2个月。 工作3年3个月 → 3年赔3个月,3个月按半个月 → 共3.5个月。 工资基数怎么定?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也就是扣除社保、公积金、个税之前的总工资,包括加班费、奖金、补贴等,不是只算底薪。 二、违法解除赔偿金(2N) 前提:公司提出解除,但没有合法依据或者程序违法,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计算方式:先算出N,再乘以2。 注意:不存在“2N+1”,违法解除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适用。 三、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额外付1个月工资,也叫代通知金,也就是大家俗称的“N+1”“2n+1”中的“+1”,但只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才有+1,不是所有解除都有+1,也就是 ①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 ③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搬迁、部门撤销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双方协商不成。 除了以上三种,其他解除方式(如合同到期、协商一致、裁员、被迫解除等)都没有+1。 #劳动仲裁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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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老板们,劳动合同不是废纸—— 签对了省钱省事,签错了钱要赔,人还辞不掉。 今天5个实操要点,建议点赞收藏: 1️⃣ 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合同 超一个月没签,第二个月起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深圳劳动仲裁量全国前三,别觉得离你很远。 2️⃣ 一定要要离职证明 深圳很多公司有竞业限制。 没证明=埋雷,人家找上门,你要连带赔偿。一张纸挡大麻烦。 3️⃣ 制度要公示,员工要签字 员工手册、考勤、奖惩规定,光挂墙上没用。 开会公示+做记录+让员工签字确认“已收到”。 不然你说他严重违纪,他说没见过,你拿什么举证? 4️⃣ 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必须留证据 监控、聊天记录、检讨书都算。 没证据=违法解除,赔双倍经济补偿金。 5️⃣ 不要年年签合同❗ 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你就必须签。 → 无固定期限=没有到期日,不能随便终止。 ✅ 正确做法: 第一次:短期基础岗1年,长期核心岗3年 第二次:想清楚这人要不要长期用 不想绑死,第二次到期就选择不续签(给经济补偿) 一旦续签第三次,基本绑定终身。 总结: 一月内签、要离职证明、制度签字、辞退留证据、不年年签。 边界划清楚,管理才不累。 关注我,我是丹妮,只讲老板听得懂的深圳财税博主。 #深圳老板 #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深圳创业#老板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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